

2012年3月23日晚18:00至20:00,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主办的“恢复性司法与刑事司法之比较”讲座在我校学院路校区教学楼305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荷兰鹿特丹伊拉兹马斯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副教授John Blad博士主讲,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平博士主持。
王平教授首先代表学校向John Blad博士夫妇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John Blad博士在恢复性司法领域所取得的成就。
John Blad博士的讲座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恢复性的定义及其与传统刑事司法的区别,主张刑罚应当多样化,在惩罚犯罪人的同时更应关注社会关系的修复以及犯罪人的复归;第二部分以“廊桥纵火案”为例生动地说明了恢复性司法的运作情况以及社区在恢复性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介绍了荷兰、新西兰等国家的恢复性司法实践情况,通过实证数据向大家展示了恢复性司法在保障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是提问环节,同学们分别就恢复性司法与中国传统“因果报应”观念的冲突、社区矫正如何在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大中城市实行、应由哪些机构来执行社区矫正等问题与John Blad博士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交流互动加深了同学们对讲座内容的理解。
最后,王平教授作了总结性发言,再次感谢John Blad博士的精彩讲演并敬献鲜花,在愉快热烈的气氛中结束了本次讲座,同学们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