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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科学秋季论坛月第六讲: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

来源:张振华   12-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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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晚6点,由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办的“证据科学秋季论坛月”系列讲座第六场在学院路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我校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樊崇义为师生们做了题为《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的精彩报告,就当前我国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方法做了简要介绍,并就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截至目前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展示。

樊崇义教授开场前专程介绍了特地赶来参加今晚研究报告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教授。

讲座进入正题后,樊崇义教授开宗明义点明出了两类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方法,一类是理论法学层面的法哲学研究方法,或者说是法理学理论研究方法;另一类就是此次报告所围绕的实证法学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是解决在实际应用中的法律问题的一种法律研究方法。”樊崇义教授很欣慰地指出相较与北大清华的法学学生,我们政法大学的学生不仅深谙理论还懂得如何应用于实际,鼓励学生在加强哲理学思维,解决为什么这么做的同时还要解决好要如何去做,怎么做好,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明确研究方法是我们思考问题时所要把握的首要的问题。这两种理论虽传统,但是证据规范化研究行之有效的方法。

“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近期的舆论关注度极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都促使我们研究解决如何将新的规定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如何更好地将法律法规条文更好地运用到实际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之中。

本次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课题主要包括了证据收集规范化实证研究、公诉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庭审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三个主要方面,囊括了二十多个子课题,全国各地的基层公检法多个一线的司法队伍参与到了此次课题研究之中。现在很多的课题尚还在进行之中,直至目前对为期一年的实证研究进行了总结,一共取得了七项成果,包括侦查阶段证人语言的实证应用研究、被害人陈述的实证应用研究、对于口供的审查判断与研究、视频资料的功能与实证价值的研究等。

随后报告进入了成果展示议程,樊崇义教授给师生们播放了课题组准备的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成果展示的视频资料。包括了如下:

广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课题——视听资料的证据作用。通过收集资料分析概括归纳出问题焦点为视频资料来源合法性以及视频资料中的作案人与嫌疑人同一性,总结出了建立规范成熟的视频资料收集程序性规定和视频资料分析技术的瓶颈突破为当务之急;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的课题——被害人陈述及证据补强规则的实证研究,通过案例剖析,指出被害人陈述的稳定性,直接性,不可替代性等特点,结论为确保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制度上应进行立法规定。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的课题——伤情鉴定的实证应用研究。伤情鉴定是影响案件的定性,意义重大,同时也是被追诉人与被害人争执的焦点,影响当事人双方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实践中被害人报案不及时、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委托不及时错失最佳鉴定时机;以及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不及时这些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影响司法鉴定的质量。重新鉴定不及时的分析问题分析时,指出了公安司法机关的不告之与不重视的问题,对实践具有的重要的指导意义。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课题——翻供原因与对策的调查。通过数据统计、个案研究、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监管场所内的交叉感染,犯罪分子所掌握的信息与活动能力与翻供存在很大的关系。总结指出在司法审判中应当淡化口供,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物理、针对翻供明确不同量刑等对策。

最后,在场的师生进行了互动问答,这次讲座让在座法大学子认识到了新颖的刑事证据规范化实证研究方法,颇有启发。最后,讲座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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