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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内政部委员卡尔•海因茨•施耐德再次做客我校

来源:体育法研究中心   1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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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的邀请,德国联邦内政部委员卡尔•海因茨•施耐德先生于2011年11月8日再次做客我校,为体育法专业的研究生介绍了国际和欧洲体育政策与欧洲体育法最新发展情况。卡尔•海因茨•施耐德现任职于德国联邦内政部,主管欧盟与国际体育事务,其主要的研究领域包括比较法、行政法和体育法。

11月8日下午3点,卡尔•海因茨•施耐德以“ 欧洲体育政策与欧洲体育法最新发展与评论”为题,为师生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该讲座主要分为讲授与师生互动讨论两个环节。

在讲授环节,卡尔•海因茨•施耐德集中介绍了欧盟在今年有关体育方面的主要政治活动。他指出,2011年5月,在匈牙利轮值国任期内,欧盟一项3年工作计划获得了通过,工作计划覆盖了3年的时间,按优先顺序分为三个方面:体育的纯洁性、体育的社会价值与体育的经济维度。

为了保障体育的纯洁性与社会价值,首先,欧盟讨论了建立一个类似于WADA的“世界反腐败组织”的可行性(世界反体育运动中犯罪行为组织——WAACS)。他指出,2011年9月28日,德国联邦议会同样也讨论了设立这样一个机构的可能性。其次,在2011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网络赌博”的绿皮书,主要讨论了规制操纵比赛、非法赌博以及网络赌博等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关于垄断调控与去“自由化”的争议问题。为了保障体育中经济秩序,欧盟还专门讨论了如何规制体育中的伏击营销问题。施耐德指出,伏击营销发端于1980年代,专指那些通过非正当的广告建立与某一赛事联系的赞助商与推销商的“搭便车”行为,这些公司在法律上不被认可是与赛事相关的组织。因而,他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途径,即是否有必要在国家层面或者国际层面制定专门的法律反对关联性广告的问题。最后他对相关欧盟层面的政治活动予以了评价,强调了主权国家与国家合作对于实现体育纯净及其社会经济价值的意义。

在讨论环节,在座的体育法教师与研究生踊跃发言,具体就欧洲体育法的最新发展、体育运动形体动作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与历史背景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何制定统一的欧洲体育法、欧洲理事会与欧盟理事会的区别,欧洲理事会与欧盟理事会管理存在竞争之缘由、如何协调中国政府权力与体育自治这一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卡尔•海因茨•施耐德也一一针对具体提问给予详细、耐心的解答。

这是卡尔•海因茨•施耐德先生为体育法研究生所作的第二次讲座。自从体育法学被中国政法大学批准为交叉学科建设项目以来,该学科的发展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体育法学的研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拓宽了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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