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关注法治焦点,推动法治进程。4月20日晚6时30分,2009-2010年度“法治中国”系列讲坛之“气候变化与环境法的新发展及其对法律学科的影响”专题讲座在教学楼419教室举行。我校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担任讲座的主讲嘉宾。本次活动由校团委主办、研究生会承办,并得到了法政集团的大力支持。
王灿发教授以一本名为《气候战争》的书以及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作为开场白,点明当前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高度关注的焦点。气候变化引发的种种气候问题不可避免地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是威胁人类生存。随着气候问题的日益严重,人类开始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是要发展低碳经济。王灿发教授指出,为了支持低碳经济,就要开发低碳能源,占领能源技术的制高点。相应地,原有的以应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为主的环境法也必然会有新的变化。
王灿发教授认为,由于我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我国采取的很多环境治理措施是国外所没有的,因此我国的环境立法是很有可能走在世界前列的。气候变化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我国应顺应低碳经济的要求,构筑新的环境法律体系。在法律原则和制度方面,气候变化将推动原有的原则和制度向环境优先、风险防范、信息公开透明等方向转型。
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不仅仅限于环境立法领域,对于整个法律学科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王灿发教授从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展望了气候问题将会引发的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变化。王灿发教授同时对同学们提出了希望。他指出,年轻的法律学者应当积极应对挑战,创新法律研究;站在制高点,领跑新领域;紧密结合实际,理论为实践服务。
讲座的最后,王灿发教授和在场同学进行了精彩互动,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整场讲座在鲜花与掌声中结束,同学们纷纷上台请王灿发教授签名留言,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