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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前沿论坛第四讲:徐向东教授论“全球正义”

来源:人文学院   5-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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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晚,应我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的邀请,北京大学哲学系徐向东教授在学院路校区作了题为“人权与全球正义”的讲座。徐向东教授是北京大学哲学系伦理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曾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此次讲座系两院合办的政治哲学前沿系列讲座的第四场。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贾文华、人文学院副院长文兵、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孙美堂等师生参加了这一学术讲座。

徐向东教授的报告由全球正义问题是怎样出现的,是怎样的问题;怎样对人权这个概念提出普遍主义的辩护;怎样去理解全球正义;全球正义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四个部分组成。

徐向东教授由“贫困和剥夺”这一世界问题作为起点开始了精彩的讲说。他首先带领大家阅读了大量的关于贫困问题的资料,提出了对于这些由贫困所造成的死亡和伤害,对于这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我们人类是否有能力解决或者缓减。假如有能力的话,这个责任应该是谁来承担?而这是一个人道主义援助的问题呢,还是一个正义的问题?

虽然早在1996年由联合国召开的有180多个国家参加的“世界食品峰会”上就提出了一个郑重宣言:要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利和免于饥饿的权利。但是至今还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贫困的发生建立在贫困人群在非自愿的基础至上丧失了某些能力,而这个问题有一个极易解决的途径即发达国家捐出其少量的资金。但是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解决就是因为国家利益在这个关系中没有得到平衡。而这就又引发了新的问题,即发达国家在这个事情中履行的是全球正义的责任还仅仅是人道主义的援助?事实上“人权”却被发达国家作为一枚棋子来利用,甚至是滥用。

徐教授从康德的“人格”概念引出了人的理性能动性,并认为人的理性能动性使得人具有了其特有的尊严,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其具有尊严,而人的尊严的存在是他被尊重的一个必要的前提,每一个人都具有平等的尊严。如此得来的人权是一种普遍的、平等的权利。具体来讲,人具有三项基本的权利:自主权、生存与安全的权利、自由的权利。

徐教授还介绍了全球正义问题目前存在的两方面的观点以及双方的代表人物。就全球贫困的根源,他指出全球贫困的存在一是历史上的不正义,二是现存的经济秩序,三是现存的政治秩序。因此,对于贫困国家,富裕国家的责任就不能仅仅是人道援助,而应是一种正义的责任。就此而言,全球正义的执行关键在于全球秩序的重建。因此,如果把消除全球贫困仅仅视为一种人道主义的援助,那将是抹杀富裕国家的应有的责任,反而摇身一变成为了居高临下的施舍者。

最后,徐向东教授还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认真、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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