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下午,应中德法学院米健院长之邀,台湾著名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学院院长兼法律系主任苏永钦教授在中德法学院图书馆为中德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编纂若干问题探讨”的讲座。讲座由米健教授主持并点评。
苏永钦教授在讲座中回顾了自己二十多年来参与台湾地区民法典改革的经历,对台湾地区在民法典修改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了简要的总结。此后,苏永钦教授点评了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法典的特色,并着重指出了德国民法典的两个重大贡献:一是精确的语言和概念,二是抽象且逻辑性强的结构。以此为基础,苏永钦教授对于大陆民法典的编纂提出了两方面的建议:一是有大局观念,将每一部民事法律放在民法典的体系下来统筹规划,全局思考;二是将民法典置于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地位,尽量抽象和精准,将政策的贯彻交由部门民法来解决。
苏永钦教授的报告结束之后,米健教授进行了简要的点评。之后,苏永钦教授认真和耐心的回答了中德法学院部分师生的提问。在报告会的尾声,中德法学院全体师生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向苏永钦教授的精彩报告报以热烈和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