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7时,“2008—2009年度‘法治中国’系列论坛”之首场论坛——《侵权立法:现实热点与未来展望》在学院路校区礼堂举行。我校王卫国教授、杨立新教授、王军教授以及王松苗编辑作为嘉宾出席论坛,本次论坛由李永军教授主持。
作为我校研究生院大型学术交流活动,“法治中国”大型论坛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精义,关注法治焦点, 推动法治进程”为宗旨,依托法大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对中国法治进程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深度理论探讨与评析,寻求解决之道。
在刚刚闭幕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要求,指出2008年要重点加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等方面的立法。本次论坛以“侵权立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切入点,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积极探索立法前沿问题,得到了我校师生的广泛参与。论坛中,在座专家分别就侵权行为的类型化、侵权行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新闻侵权以及矫正正义的价值理念等四个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并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整场论坛教授们各抒己见,妙语连珠,博得了听众们的阵阵掌声。
据悉,“法治中国系列论坛”已成功举办三年,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校研究生品牌性的学术交流活动,为在校研究生同学提供了一个了解国家法治进程,参与热点法治问题讨论的平台。
观点阐述:杨立新教授就侵权行为的类型化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于侵权行为的规定有自己的成功之处,并建议借鉴埃塞俄比亚的立法模式,结合大陆法系的一般立法化及英美法系的典型化立法,依侵权归责原则划分侵权行为的类型。 王军教授从巴尔的名言“侵权法在发展过程中,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最重要”出发,从美国及欧洲的税收制度切入,解析了和谐社会与侵权立法的关系。
王卫国教授在对“和谐社会与侵权立法的关系问题”做出回应时提出了“法只能解决和平问题,解决不了和谐问题;和谐是一个道德问题,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有了和平才离和谐更近”的独特视角,从一个新的角度回答了和谐社会与侵权立法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矫正正义的价值理念,王卫国教授认为,侵权法的两大理论角度为分配损失以及相互冲突的权利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
王松苗编辑对热点话题引出的新闻侵权进行了解读,整合了对隐私权、知情权等问题的构解,从异于完全法学学理的视角精辟地讲解了侵权立法中的新闻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