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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物权法》实施与开征物业税”专家座谈会

来源:贺燕   6-2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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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民商经济法学院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了“《物权法》实施与开征物业税专家座谈会”。校长助理、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岳树民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大旗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温来成教授,以及我校民法研究所所长李永军教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赵红梅教授和翟继光博士参加了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由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主持。《法制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财经报》、《经济观察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报》等媒体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在主持人施正文介绍我国近几年有关开征物业税的政策演变和研究情况后,各位专家秉承学者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对物业税开征这个关系民生的话题发表了各自的精彩意见。比如王卫国从税收制度的完善和解决住房等民生问题的高度,对物业税开征的重要性做了概括;温来成认为物业税开征所要求的科学的土地评估制度、健全的物权制度、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等前提在我国尚未满足,物业税开征尚待时日,但是,他同时指出物业税对于业主参与社区管理、城市建设有推动作用;刘洪玉则提出,人人有安定的居所是人们的美好预期,也是政府为了稳定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物业税开征的结果应该是使人们长久持有物业而不是居无定所;李永军则以利息税的开征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反而损害了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例,警示一定不要把物业税设置成为增加广大工薪阶层负担而对高收入群体无关痛痒的税种;赵红梅提出通过改造土地出让制度解决当前问题,而取代物业税的开征的新思路,并且物业税的目标一定要单一明确。朱大旗教授、岳树民教授、翟继光博士也对自己观点作了精彩表述。

最后,施正文对于物权法实施和物业税开征问题做了系统的概括和精彩总结,还乐观预测,下届政府有望开征物业税。

本次座谈会历时三个半小时,讨论深入、观点鲜明、细致务实、措施可行,将对推进物业税出台产生积极影响,也是社会各界对财税立法行使参与权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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