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法学院致知讲坛西方法律思想大型系列讲座在我校学活学术报告厅举办了第三讲——卢梭的人民主权原理。本次讲座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端洪作为主讲人,他在讲座中主要介绍了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的产生、内在结构、意义以及此理论对于后世的重要影响。
陈教授指出,卢梭的名著《社会契约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人民主权理论。而完成人民主权理论,不但是形而上的构建,而且是一个国家宪法原则的建构,这也是在个人自由基础上,构建主权所提出的要求。在对其构建方法的阐述中,陈教授描述了自然状态的终结而以契约将自愿符号化的过程,并且说明了人民主权结构中公我与私我的概念、人民、公意与公共利益的三位一体以及主权者、政府、人民之间的转变关系。讲座中陈教授还向在场同学介绍了关于人民主权的诘难和从中得到的启示,最后指出人民主权的理论并没有因时代的推进而显得落后,它是与时俱进的,而对人民主权原理的研究,为反思现代民主的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基准。陈教授睿智的思想和深刻的语言使讲座一直保持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
在最后的自由提问中,陈教授与同学们探讨了人民主权原理与其它一些理论的关系,进一步阐释了人民主权的维持问题,整场讲座气氛热烈,可以看出我校同学对西方法律思想的浓厚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