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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现实生活中的“软法”——名家论坛第17讲:姜明安教授主讲《软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来源:科研处 图/摄影工作室 王婉芳   12-1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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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论坛现场

著名法学教授姜明安

姜教授妙语不断

认真听讲

12月15日晚,北京大学教授、著名行政法学专家姜明安莅临名家讲坛,以“软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题,畅论软法的内涵与价值,呼唤重视对软法的学术研究。当晚论坛在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举行,由科研处处长崔永东主持。论坛由科研处主办,法学院协办,共约200余人聆听了报告。

在开始正式的讲座之前,姜教授解释了以一个行政法学学者研究软法的必要性来自于软法的大量存在并已经深刻的影响到人们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现实中对待软法还有很多有待纠正的偏向,行政法学者应以与时俱进的态度研究行政法中存在的软法。

姜教授的主题讲座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什么是软法?软法是什么?姜教授认为软法可以划分为六个类型,体现为法律、法规、规章中没有明确法律责任的条款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政协、社会团体、行业协会、高等学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规范本组织和活动及内部成员行为的章程、规则、原则。他从哈特对法律的概念表述与软法的性质辨析出发,认为软法虽然是法,但却是非典型意义上的法,理由如下:(1)软法不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而是由非国家的人类共同体协商制定或认可;(2)软法一般不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是由人们的承诺、诚信、舆论或纪律保障实施;(3)软法争议一般不是由法院裁决,而是由民间调解、仲裁机构处理或争议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软法为什么在现代社会呈迅速发展的趋势?姜教授认为有五大原因:(1)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对法的需求的急剧增长与硬法因立法和实施成本过高导致法的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使然;(2)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统一规则的需求不断增加与民族国家因主权而各立各法的矛盾使然;(3)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美好理想与硬法因种种条件限制而实现公平、正义不足的矛盾使然;(4)现代社会关系和事物的多样性、复杂性、变动性与国家立法者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使然;(5)人们追求自治、自由与自治、自由需要规则、秩序的保障的矛盾使然。

第三部分,软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何种作用?姜教授引用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对和谐社会标志的列举,说明软法在促进民主法治、实现公平正义、培植诚信友爱的风气、缔造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具有独特的作用,从而实现对硬法的补充与完善。

第四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们应怎样对待软法?姜教授谈了六个方面的内容:(1)正确界定软法:软法亦法,不笼统地将所有 政策、指示、命令、道德,乃至潜规则均纳入其中;(2)正确界定软法的适用范围:一定共同体的软法一般只适用于相应共同体,不能将党章、党规、自治团体的规则等不加区分地适用于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正确认识软法的功能和作用:用其长,避其短,趋其利,避其弊;应以软法补硬法之不足,但不能以软法取代硬法,以软法对抗或冲击硬法;(4)软法与硬法应有适当的分工:该硬即硬,该软即软,硬法要给软法留下其发挥作用的适当空间,防止国家法干预一切,防止机械法治主义;(5)所有共同体都要定期对现有软法进行清理,废除其非法(非正义的或与硬法相抵触的)之法、过时之法,同时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应共同体良性运作所需之法,使其运作规范化、法制化;(6)学界要加强对软法的研究,为软法的制定、实施及宏观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在论坛的互动阶段,姜教授和同学们围绕着软法的定位、软法与硬法的关系、软法的功用展开了充分的讨论,论坛在同学们意犹未尽的提问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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