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6日,由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联合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合作举办《农林法律保护与公证》国际研讨会在北京林业大学鹫峰校区举行。
会议主办方邀请了来自法方的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会长办公室秘书、主席特使让 • 菲利普 • 费雄(Jean Philippe FRUCHON)、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国际部主任、上海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董事长、公证人米舍尔•凡•斯格兰先生(Michel Van SEGGELEN),法国公证、农业、空间与环境研究所所长、公证人勒内•勒富尔(René LE FUR)先生,普瓦捷法学院、乡村法学院院长、公证高等文凭学位主任德尼•赫厦(Denis ROCHARD)教授,法国总统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法方主任,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凤(Marylise HEBARAD)出席会议并发表主题演讲。来自我方的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刘春延副总站长、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严耕教授、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韦贵红教授、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马宏俊教授、研究员程滔副教授、袁钢副教授以及我校与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和农村法律诊所学生3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会会长马宏俊教授主持了会议。
就森林和管理组织单元,来自法方的赫夏教授介绍了法国森林的数据、定义、森林政策的主要原则及法国管理共有森林、私有林木的不同管理机构以及不同监管标准;来自中方的刘春延副站长介绍了国有林场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巨大作用、中国国有林场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发展思路。就生态文明建设与森林经营主题,韦贵红副教授以《加强森林经营,促进生态建设》为题,介绍了森林经营的内涵、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建议,并提出的了推动多功能森林的经营和制定森林经营法的建议;勒富尔先生介绍了法国的森林产权和管理的各种联合体,重点介绍了参与集体管理与经营的林业合作社、林业管理协会以及激励和强制方式。在国家对农林产业的支持和保护方面,斯格兰先生介绍了法国对林木的财政补贴和税收支持,谈及欧洲乡村发展农业基金与地方补助和国家补助,特别提到了国家对于林业财产的持有和转让方面的特殊税收做法。袁钢副教授结合农村法律诊所办理涉林纠纷案件的数据,介绍了中国涉林纠纷的主要类型、原因,并特别结合公证的功能,提出公证应该更多介入到林权承包合同的签订过程。法国公证人在预防纠纷中的主导地位、公证业务种类覆盖面广给中国公证研究学者及实务人士留下了深刻印象,中方学者也借此来反思中国公证的作用和角色,拓宽视野,面向国际,重点研究中国公证的法律服务范围和服务方法问题。

本次国际研讨会的召开,为实现农林法律保护的规范化与法治化的理论探索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更好地促进我国科研院所、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与法国实务人员与学术机构之间的交流。
本次国际会议是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联合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在2010年1月在我校昌平校区举行的“中法乡村空间发展:经济、法律和公证国际研讨会”、2010年10月在乌镇举行的“农村 土地 合同国际研讨会”、2011年10月在北京中信公证处举行的“土地 森林 环境——公证人在行动”国际研讨会、2012年10月在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举行的“中法农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与公证”国际研讨会等四次国际研讨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讨主题,从研究公证在森林法发展中的一般作用,研究农业、林业基本问题,进而讨论农林保护问题,研讨涉及范围进一步扩大,研讨涉及对象进一步深入。在系列研讨和对话中,我校公证法学研究中心积极推动中法公证研究和实务界开展持续、稳定和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