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14时,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广工作会在学院路校区召开。副校长马怀德出席会议,18个院部和6个研究院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杨阳主持。
2010年12月,我校承担了2项教育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国家在全国100多所高校中首批选取20多所高校开展试点项目工作,我校成为其中之一,这是教育部对学校筹融资工作、教授治学等的肯定,成为学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亮点。此次推广工作,是继“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大学章程建设”试点项目实施两年多来对部分研究成果的延展与深化,目的在于扩大试点项目实施成效的辐射力,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程。
会上,杨阳简要介绍了试点项目的推广情况和发展需求,对试点项目推广中的两个重点子项目——基于校董会制度建设的多元筹融资体系建设、院级教授委员会制度的推广工作做了重点介绍。
刘建就两个子项目的具体推广工作做了补充说明。他提出,目前学校筹融资发展态势良好,筹资方式多元高效,项目管理科学透明,筹资作用广泛显著,为了促进筹融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在加强校董会制度建设基础上加大对二级多元筹融资体系的建设。同时,院级教授委员制度在法学院试点实施后,在学术事务管理中发挥了明显成效,各院部可依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报名参加院级教授委员制度研究项目。
马怀德肯定了试点项目取得的成绩,并强调了两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试点项目工作。从法学院院级教授委员会制度试点工作的经验可以看出,教授委员会制度分担了学院工作,尤其是重大学术事务,减轻了学院对学术事务的管理压力,充分体现了教授治学的意志,凝聚了智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得到教师的肯定;各院部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多元化推进院级教授委员会制度的构建和实施。同时,他提出基金会和董事会共同承担了学校筹融资工作,在实践中可以看出院部的重视程度与筹融资工作成效密切相关,各院部要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积极探索筹融资渠道。二是要强化项目开展的信息整理,加强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的主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动教育部试点项目汇报工作的持续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