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上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诉讼证据规定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之家会议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课题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政治部副主任罗东川、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张保生教授、名誉院长陈光中教授、副院长常林教授、王进喜教授以及来自上海一中院、江苏省常州中院、浙江省金华中院、安徽省芜湖中院、湖北省武汉中院、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山东威海环翠区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共10个试点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庭长等近7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报告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主持。

张保生教授首先介绍了本课题研究目的、主要任务、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他指出,本课题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证据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文明,提高法官的证据意识和运用证据规则的能力。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构建三大诉讼证据规定“三证合一”的中国证据规则理论体系;二是开展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规定专题研究;三是全面提高法官的证据科学素质。主要研究方法有两个:一是以编纂为主,按照证据法基本原理,对三大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的现行证据规则进行全面梳理、系统编纂,建构理论体系,以解决理念缺失和逻辑混乱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以解决内容重复的问题;正本清源,以消除明显的立法错误。本项目的创新主要是理论体系创新,“三证合一”是主要创新点;二是调研、试点,重视实证研究。
课题组首席专家张军大法官就《诉讼证据规定研究》的研究意义、研究总体要求作了重点说明。他强调,这一课题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有重要意义;在课题研究的总体要求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形成统一的研究思路,要明确课题的定位,要推动证据理论的创新;课题组要尊重既有法律框架,尊重司法规律,立足司法实践,对诉讼证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推出中国法治急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大创新的理论成果。
报告会上,课题组首席专家张军大法官向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颁发了聘书。

课题组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发言,对本项目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给予高度评价,同时他对项目研究提出了三个建议。
课题组9个子课题负责人张保生、胡云腾、孙佑海、王进喜、常林、张中、吴丹红、房保国、李训虎分别对子课题的研究思路作了汇报。试点法院代表武汉中院院长王晨、深圳市宝安区法院院长闻长智等发言,对本项目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调研试点工作等发表了意见。最后,张军大法官、张保生教授就下一阶段的研究工作作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