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法大  >  正文

“法院文化建设与人权保护系列讲座”在郑州两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

来源:人权研究院 闫姿含   5-17   阅读:
T AAA

2012年5月2日至5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与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合作,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在河南省郑州市两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了 “法院文化建设与人权保护系列讲座”。 本次系列讲座活动特邀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和郑永流教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陈士球大使,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客座教授布莱恩•伯德金,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古德蒙多•阿尔弗雷德松五位国内外知名的人权法学家,与河南省郑州市的审判实务工作者就审判实务工作中的人权保护问题展开面对面的探讨与交流。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副教授承担了整个项目的组织和翻译工作,我校人权法学专业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承担了会务工作。

与会的专家学者在为期4天的日程里共举办7场专题讲座。800余位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参与了活动。

“法院文化建设与人权保护系列讲座”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顺利开课,常务副院长王琦法官致欢迎辞

5月2日下午三时许,“法院文化建设与人权保护系列讲座”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幕,管城区法院30余名法官参加此次研讨会。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琦法官致欢迎辞,她代表郑州市中院和管城回族区法院对人权法学界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表示司法实务工作人员在尊重与保障人权方面具有重要的使命,而本次研习班的举办将对于郑州法官队伍在审判实务工作中进一步树立人权意识、强化人权观念起到积极作用,最后,她预祝研习班圆满成功。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致开幕辞。他首先感谢与会的各位法官的积极参与,能够为“国家人权机构”课题研究提供宝贵的一手信息,他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与郑州法院系统的联系,深化双方合作。最后,他代表主办方对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对各位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讲授、对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的积极协助表示深深感谢。随后,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以《国际人权条约与人权机构》为题,从国际人权条约出发,阐述了条约所涉及权利的保护,人权保护机制的类型及其职能。并对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如何监督国内法的实施和提供技术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伯德金教授结合自己的专著《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着重介绍了国家人权机构的法律依据、职能、特征,并强调建立国家人权机构的现实意义及其重要性。

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以《国际人权条约与人权机构》为题的演讲为本次研习班拉开序幕

5月3日上午,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做了以《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法律途径》为题的讲座,高新区法院30多名法官参加了此次讲座。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着重讲授了当前国际人权问题的发展现状、联合国人权机构的重要法律文件及国家人权机构与司法机关在保护人权问题上的异同。法官们就人权保护与违宪审查的关系、人权标准与各国文化差异的冲突等热点、难点问题与教授们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下午,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在中牟县人民法院讲述了题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法院工作》的课程,两位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分别从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以及我国政府履行国际法律义务所制定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中的相关规定两个不同视角进行阐释。他们认为,通过法律途径尊重与保护人权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层面都是人权保护的主流发展方向,而中国政府所制定并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内的人权保障状况、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在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做以《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法律途径》为题的讲座

5月4日上午,陈士球大使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做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与中国》的主题演讲。他以一个亲历者的身份将中国政府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的历史发展过程做了详细的阐述,对不同形势,不同时代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解读。下午,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法官在保护儿童方面的作用》为主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全市少审庭30多名法官参加了此次讲座。首先,阿尔弗雷德松教授介绍了涉及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公约,国际文件以及国际监督机制和一些非政府组织,特别介绍了《儿童权利公约》,是历史上缔约国最多的国际公约,此公约对于保护儿童权利具有重要作用。随后,伯德金教授根据自己曾任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主席时的经历,通过讲述具体案例,对比其他国家实践,指出保护儿童权利相对于其他权利的保护而言更加重要,伯德金教授强调在处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等案件时如何最大限度的保障儿童权利是作为法官所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也是法官的职责和神圣使命。

陈士球大使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做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与中国》的主题演讲

阿尔弗雷德松教授和伯德金教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法官在保护儿童方面的作用》为主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5月7日上午,郑永流教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法律人的思维》为主题做了精彩演讲,各基层法院进行视频转播。郑永流教授首先从合法律性优于合道德性,复杂优于简约,论证优于结论,逻辑优于修辞四个方面阐述了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接着从案例出发,讲述了法律判断的形成过程,即提出案件问题,寻找规范,分析事实构成,建构大前提,涵摄,最后得出结论,这对于法官在实际办案中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

郑永流教授做《法律人的思维》的主题讲座

下午,夏吟兰教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家庭暴力》为题做了讲述,全市两级法院进行视频直播。夏吟兰教授首先介绍并分析了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的产生原因及其现状,同时,夏教授还以数个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并结合与妇女儿童权利保护相关的国际公约,着重分析了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总结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取得的进展、对比我国和域外立法的差距,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夏吟兰教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家庭暴力》为题做讲述

讲座最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纯向为大家授课的国内外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几天的学习受益匪浅,使法官们对人权方面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指出研习班这种类型的人权交流和探讨将会有助于加深法官对于人权含义的理解,对法官实际办案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法院文化建设与人权保护系列讲座”在与会者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据悉,本届研习班是中国政法大学“国家人权机构”研究项目的系列活动之一。该项目得到了瑞典国际发展署的部分资助。自2008年以来,课题组成员在徐显明教授的带领下,分别在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汕头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郑州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七期人权系列讲座和研习班,并连续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了三届“人权法暑期班”。

关闭

| 热点新闻 |
| 法大微信 |
扫一扫,知道更多

手机版 | mobile phone version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 网络工作室负责维护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电子信箱:news@cupl.edu.cn


新闻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