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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校庆】庆建校60年“回馈社会法制讲座”第二场——马怀德主讲“规范公权力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

来源:文/新闻网 苏凌云 图/摄影工作室 杨虎啸 陈佳玉   5-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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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迎校庆60周年“回馈社会法制讲座”系列活动第二场讲座于国家图书馆总馆北区一层学津堂举行,我校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马怀德担任此次主讲嘉宾,讲座主题为《规范公权力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

这次讲座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参与,整个学津堂座无虚席,许多没有座位的听众选择坐在两侧的楼梯上或者站在报告厅最后排等待讲座开始。上午九时三十分,讲座主持人向听众简要介绍了马怀德教授的简历,讲座正式开始。

马怀德教授首先感谢大家冒雨来参加这次活动,本次讲座是探讨规范公权力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主要涉及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形式和特点,二是社会矛盾形成的原因,三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途径。

马怀德教授指出现在社会处于一个矛盾高发期和凸显期。首先,矛盾纠纷数量激增,参与主体多元化,涉及领域广泛,许多社会矛盾的背后都有公权力行使不规范的影子,“官民冲突”是矛盾的主要形态。其次,社会矛盾纠纷的表达方式趋于极端化、暴力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最后,社会矛盾往往通过网络表达,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及时化解矛盾成为新的课题。

基于上述的形式和特点,马怀德教授从经济、社会、心理及公权力行使四个方面分析了社会矛盾形成的原因。其中着重分析了最主要的原因即公权力行使不规范。公权力行使不规范的主要表现有:一是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滞后。二是决策和执法不当。三是行政不作为,信息不公开。

经过对社会矛盾的详尽分析,马怀德教授提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途径——规范公权力。公权力的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使。其次应当完善法律制度,健全相关政策。再次是健全程序规则、规范决策和执法行为。最后一个方面是慎用行政手段,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在法治的框架内提供社会救助。公权力的规范对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重大意义。

本次讲座历时一小时三十分,马怀德教授将略带严肃的主题讲得不失风趣,期间穿插了一些具有现实意义的案例,引人深思。讲座结束后,马怀德教授与听众进行了20分钟的交流互动,从专业的角度细致地回答了大家提出的一些问题,听众掌声不断。

庆祝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0周年“回馈社会法制讲座”系列活动已经在国家图书馆举办两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后续还将进行两场讲座,敬请关注。

(编辑 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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