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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校庆】系列学术活动之十七: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召开

来源:高伟佳   5-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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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及迎接我校60周年校庆,诉讼法学研究院于2012年4月28日在我校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了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律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第二外国语大学、北京吉利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领导与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由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王尚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先生致辞。

张保生首先就刑事诉讼法修改若干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应当从更高的战略性角度考虑我国法治发展的问题。陈光中先生指出了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进步,并就立法后的司法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王尚新主任在致辞中提出了从新刑事诉讼法的亮点、重大意义与贯彻落实问题三方面提出了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体会。孙谦副检察长指出刑事诉讼法修改尤其是“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的重大意义,随后就检察机关监督职能与律师辩护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工作情况。

本次研讨会共分三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审前程序。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职委员戴玉忠教授与我校刘根菊教授担任主持,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陈国庆主任、我校樊崇义教授、顾永忠教授分别就强制措施的完善与实施、审前程序中的法律监督、侦查程序的完善和实施、辩护制度的完善和实施进行了发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教授、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担任点评。第二单位主题为审判程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周欣教授、北京吉利大学法学院李秀娟院长担任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三庭戴长林庭长、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王敏远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郑未媚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华副教授分别就一审程序的完善和实施、二审和再审程序的立法完善、没收违法所得与强制医疗程序、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和刑事案件问题进行了法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室熊秋红教授、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李贵方主任担任点评。第三单位主题为证据制度,我校刘玫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王守安副所长担任主持,我校王进喜教授、杨宇冠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玉华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陈学权副教授就证据制度的立法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和实施、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细化、科技证据的发展和运用进行了发言。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我校汪海燕教授担任点评。

与会代表就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探讨,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编辑 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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