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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会

来源:研究生院   11-3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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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我校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11月26-27日,我校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研讨会。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处黄宝印处长、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李强副处长、司法部法学教育指导处王红处长、我校副校长兼证据科学研究院院长张保生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刘斌和来自法律硕士学院、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学院的教师代表共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主持。

26日下午,会议专题讨论《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意见》(讨论稿)。研究生院副院长兼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振峰首先介绍了文件的起草背景,并对文件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代表各抒己见、建言献策,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上级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也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左:司法部法学教育指导处王红处长

中: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处黄宝印处长

右: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李强副处长

王红结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检查评估的情况,介绍了各试点单位在现有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改革招生方式的普遍做法,以及积极探索创新培养模式的有效举措,并提出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是试点单位的一致呼声。

李强介绍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总体思路,将从考试科目改革和录取制度改革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定要体现专业性和服务性,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对录取结果的评价机制,从而不断提高招生质量。他还就文件讨论过程中的自主权、推免生、复试方式等热点问题作了积极回应。

黄宝印提出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中,学校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合理定位,做到精细化,避免全而同。在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还应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践的管理、构建适应专业学位教师的评价机制、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效。 他还呼吁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应尽快有效衔接,这也是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发展方向。

最后,张保生作总结发言。他介绍了美国LSAT(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的内容、方式以及在其他国家的采用情况。希望研究生院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规律,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不断推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27日上午,会议首先专题讨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和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讨论稿)。与会代表围绕双导师制的内涵,兼职导师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与方式,制度保障等内容畅所欲言,展开充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行兼职导师和双导师制将更有利于充分调动和借鉴社会优质资源,发挥交叉学科优势,实现研究生培养的分类指导和个性化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但如何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如职称评定、科研考核、教学成果认定等,应进一步研究制定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制度上予以保障。

之后,王振峰对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团队型应用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进行了重点介绍和工作部署。该项目旨在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掌握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基础上,还要增强学生的团队精神,提高应用研究与创新能力。他从该项目的立项依据、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方式、成果汇报等方面,逐一进行了阐述,并对下一步实施工作进行了详细布置。

据悉,研究生院将总结此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个文件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随后与相关配套办法一起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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