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会现场
11月29日,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顺利结束。
201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是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后的第二次申报和评审工作。此次项目申报面向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全体2010级和2011级硕士研究生。
201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自2011年10月8日发布公告后开始接受申报,截至2011年11月8日,经审查,全校各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共申报146项创新实践项目、2011级硕士研究生共申报226项创新实践项目。其中2010级法学类7个学院共申报92项,法学学科以外的8个学院申报54项;2011级法学类7个学院共申报165项,法学学科以外的8个学院申报61项。
为了做好项目评审工作,学校成立了201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评审专家组,并分设2010级法学学科和法学以外各科评审专家组、2011级法学学科和法学以外各科评审专家组,共计4个评审组,各由来自各相关学院的近50位知名教授组成。
11月22、23日,学校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分别召开2010级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法学学科组和非法学学科组专家评审会;11月29日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分别召开2011级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法学学科组和非法学学科组专家评审会。
此次参加评审的项目经硕士研究生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审核和推荐、专家预评审,最终进入项目终评程序。评审工作遵循“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勿滥”的原则,各位评审专家认真阅读材料、听取各预审专家的点评,结合申报项目的选题立意、前期工作基础、研究思路、研究前景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评议,经过讨论和投票表决后,在2010级研究生中确定了80个项目予以立项,包括《试论魏晋玄学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影响》等51个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和《关于中国对外援助理念中核心矛盾的研究》等29个法学以外各科“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考虑到2011级硕士研究生申报踊跃,最终立项项目数由原定的拟立项数80项增加到100项,对包括《疑难案件中的法官推理-以海淀区人民法院为实证研究》等71个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和《理性权威与个人自由—卢梭的共和主义自由观研究》等29个法学以外各科“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在内的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今年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2011年度获准立项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4000元。
获得项目资助的同学将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规划认真开展创新实践和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资助经费,按期进行中期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项。各学院和项目指导教师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延伸阅读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创新实践活动,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术能力,2010年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0年起,我校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和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其中,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资助项目的资助数量,由研究生院每年根据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和社会、个人的捐赠资金数额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