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我校第四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在学院路校区召开。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校长朱勇教授主持。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有关学院就2011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与授予相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作出了授予2213位本科学生学士学位、1971位研究生硕士学位、154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决定。研究生院向会议通报了2011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情况,汇报了“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研究生导师职责规范”以及“我校新增学位授予点招生”等项工作的情况。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提交的学科目录内我校新学位点设置方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黄进教授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高等院校重中之重的工作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近期工作中出台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制定研究生导师责任规范,学位学科点建设以及我们的学位授予审议评定,都是围绕提高培养质量这一高等教育的永恒主题进行的。
关于学校新设学位授予点的建设,黄进特别提出要注意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学位授予点与办学目标的关系,研究生教育要与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世界知名法科强校的办学目标相适应,高层次人才培养应借鉴世界名校的办学模式;二是要处理好学科目录内与学科目录外学位点设置的关系,要搭建跨学科人才培育的平台,推动跨学科人才的培育,重点扶植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三是要处理好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形成多元文化的氛围。学校既要保持和发展我校的法科优势,同时注意发展其他学科,尤其是与法学相关的交叉学科;四是要处理好新学位授予点设置与学院整体学科建设的关系,希望各学院把本次新设置的学位授予点纳入学院整体学科建设规划中去,做好新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没有成熟的师资队伍和招生培养方案就不能招生。同时应当注意优化布局,有进有退,不要无限扩张,有些专业根据师资力量可以暂不招生或隔年招生,学校以后要根据师资、生源、就业市场、培养质量等数据对现有的学科招生培养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