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完成了2011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录取工作,今年我校公派留学研究生的推荐和选拔录取工作成绩突出,超额完成了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签约选派任务。
2011年5月,在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我校第一批选拔和推荐上报的留学生就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58人(其中,35名研究生将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23名研究生将赴国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提前并超额完成了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全年工作任务,在公派学生人数、留学国家、留学人员结构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这显示了我校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程度加深。同时,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一批选拔、录取工作中,我校推荐上报了一个本科生直接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也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成为我校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一个亮点。第一批录取学生即将留学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等13国家,留学的国外院校包括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西北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国巴黎政治学院、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瑞士伯尔尼大学、葡萄牙里斯本大学、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日本九州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
2011年7月,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结束,我校推荐上报的免除学费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研究生共13人(全部为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全部成功地通过选拔和评审程序。留学目的国包括日本、比利时、美国、德国、英国和奥地利等6个国家,留学的大学包括北海道大学、鲁汶大学、柏林自由大学、柏林洪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不来梅大学、费莱堡大学、班戈大学、维也纳大学等11所著名大学。
前后两批相加,我校2011级的公派留学研究生人数达到71人,其中,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8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3个,超额完成了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签约选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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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由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起实施。为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支持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10月12日,黄进校长代表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我校正式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院校。根据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将资助我校5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