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立法规划,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两部重要法律将于今年完成修改,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这次修改不仅会使这两部法律发生重要变化,而且将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的未来走向产生重大影响,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为了深度聚焦法制修改热点、倾力打造学术交流舞台、全景展现法学大家魅力、诚挚奉献司法文化盛宴,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作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德恒程序论坛:《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修改系列讲座月”,邀请参与两法修改工作的专家、学者就修改的进程、重点内容等有关问题发表高见,展开讨论。
本次论坛从2011年4月26日到2011年5月26日期间,相继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了六次讲座,邀请到立法、司法机关和高校、科研机构的领导、专家和学者二十余人,对《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修改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述、论证与讨论,吸引学生近千人,几乎场场爆满,反响强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1年4月26日晚,本次论坛开坛仪式暨讲座月第一讲“《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若干重点问题研究”隆重举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教先生主讲,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担任主持人。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律师、副主任李贵方律师等十余人作为嘉宾出席了讲座。卞建林首先介绍了本次系列讲座月的宗旨、活动安排等情况。王丽在随后的发言中对我校同学的学习精神与工作能力表示了赞扬,并表达了对各位同学在未来职业生涯中推动我国法治进程的殷切期望。陈光中先生在讲座中回顾了历次刑诉法修订的过程,介绍了本次刑诉法修改的最新进展,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内容包括刑诉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辩护与代理的相关问题;证据法的完善;强制措施;立案监督;侦查、起诉、审判、秩序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卞建林在最后的总结中对同学们的求学精神表达了敬意,对陈光中先生表示了谢意,并指出,先生在讲座中全面梳理了刑诉法修改中的重点问题,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体现了先生对弘扬程序正义、加强程序保障、推进法治进程的孜孜追求。

2011年4月27日晚,举行了主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强制执行法制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第二场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顾问、民事诉讼法著名法学家杨荣馨教授主讲,由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教授主持。杨荣馨教授就强制执行是否需要单独立法给出了自己肯定的意见。杨荣馨教授认为,民事诉讼法与强制执行法在性质、任务、原则、程序等多方面存在差异;目前强制执行规定不完善尚不足以良好的指导司法实践;国际上强制执行从合一到分立的趋势表明我国强制执行应当单独立法。随后,杨荣馨教授分别就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及强制执行法制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着重探讨了民事诉讼的原则、审级制度、小额速裁程序、公益诉讼、区际民事诉讼规定以及强制执行的原则、执行机构设置、执行义务人的变更追加、行为请求权的执行等热点问题。

2011年5月5日晚,举行了主题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理念与原则”的第三场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主讲,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担任主持人。樊崇义教授首先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迟迟难以践行的原因以及本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标准、理念遇到的难题。樊崇义教授分别就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的几个较为新颖、特殊的问题做了深入讲解,其内容包括: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证据制度中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刑事和解程序、附条件不起诉程序、未经刑事审判的财产没收程序以及精神病强制治疗程序等。最后,顾永忠教授对樊崇义教授的演讲作了精彩而简短的点评。

2011年5月11日晚,举行了主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三人谈”的第四场讲座。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长朱江,清华大学民事诉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主讲,诉讼法学研究院肖建华教授担任主持人。各位嘉宾主要围绕简易程序、二审程序、调解、审限规定、公益诉讼的完善、执行、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审判监督、专家证言等问题各自阐述了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看法,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各位嘉宾还一一回答了现场同学的提问。

2011年5月20晚,举行了主题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三人谈”第五场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敏远教授主讲,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教授担任主持人。各位嘉宾围绕量刑规范化、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刑事和解三大问题,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参与立法的经历,阐述了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真知灼见,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把讲座的气氛一再推向高潮。随后,杨宇冠教授针对三位嘉宾的发言,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作了简要总结。

2011年5月25日晚,举行了主题为“执行拍卖体质改革三人谈”的第六场讲座。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室主任赵晋山博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周孟炎博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主讲,诉讼法学研究院谭秋桂副教授担任主持人。通过播放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播出的“土地拍卖悬案”节目,讲座揭开了序幕。三位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回顾了我国执行拍卖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指出了现行执行拍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三位专家一致认为,应当以执行拍卖的公法性质为基础,构建全新的执行拍卖体制,并对执行拍卖主体、执行竞价方式、执行拍卖监督、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等问题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关于拍卖主体,专家们一致认为,目前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的做法存在诸多弊端,易于形成损害了国家司法权威、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立即将执行拍卖主体回归执行法院。关于执行拍卖的竞价方式,专家们认为应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专业的、全国统一的网络竞价平台,确保执行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在互动环节,现场听众提出了一些有关执行拍卖理论和实践的问题,专家一一进行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