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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校长率团参加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二次会议暨涉外(港澳台)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研讨会

来源:国际法学院 齐湘泉   4-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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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4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施行前夕,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于2011年3月31日在惠州举办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第二次会议暨涉外(港澳台)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研讨会。来自两岸四地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齐聚一堂,围绕“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公共利益审查”、“两岸司法互助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等主题进行了解读和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郃中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及最高人民法院、各省市人民法院负责涉外审判工作的领导和法官、中央有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我校黄进教授、杜新丽教授、宣增益教授、齐湘泉教授、曾涛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程冰参加了会议。黄进教授在会议上做了“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制定与完善”主题讲演,杜新丽教授、宣增益教授在会议上做了发言。会议就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施行、公共秩序在涉外民事审判中的适用、两岸司法互助与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此次会议上,黄进教授被聘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杜新丽教授被聘为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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