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我校聘任孙万胜兼职教授仪式暨学术报告会在研究生院图书馆会议室举行。聘任仪式由副校长张保生主持,并颁发了受聘证书,证据科学研究院张中副教授、房保国副教授、吴丹红副教授参加仪式。聘任仪式结束后,孙万胜做了题为“对我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几点认识”学术报告会。
报告会中,孙教授结合目前的我国的司法制度的现状,回顾了自1978年来我国司法制度渐改革渐摸索中走过来的三十载风雨历程。他将这三十载分为了两阶段分别概述,前二十年的不断地自发摸索的改革阶段和99年至现今这十载的“上面统一部署;下面积极落实”的改革阶段,并着重阐述了三个五年的司法改革纲要,对纲要改革的重点任务,如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以及完善政治保障体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予以积极肯定。他指出在目前开势下,不能进行大刀阔斧的体制改革的情况下,逐步完善我们法院的内部管理机制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孙教授对我国法院体系在这三十载司法改革中的成绩进行了肯定,同时也对司法体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总结,包括司法的地方法及地方保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冲突问题、司法行政化问题以及法律职业的非职业化问题等。就司法传统文化与司法制度变迁等历史相关问题孙教授进行了独到地报告,并深谈了对我国司法传统文化与今后发展道路的认识。报告会的最后,孙教授认为司法制度的改革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我们法律人共同努力。
孙万胜教授简历:
孙万胜,1951年生,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吉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长春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党组书记、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刑事警察支队、经济侦察支队、政治保卫处、技术侦察处等职)
主要著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司法制度的理性之径》;发表学术论文“论司法改革的观念定位”、“挑战与回应:法院改革目标之定位”、“司法权视野中的纠纷”“从司法责任走向司法良知”等。曾参与国家教委《统一司法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及参与实务论证了《人民法院1998——2002年五年改革纲要》等法院改革项目与措施的评估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