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6~9日,外交部主办的“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于武汉丰颐大酒店召开,我校科研处副处长、博士生导师、国际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林灿铃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做《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原则》主题发言。林灿铃教授在发言中指出: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是一种既具有经济价值又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对人类具有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跨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既存在着国际合作,也存在着现行的和潜在的冲突。因此,探究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原则,建立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律机制,是目前无法回避且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林灿铃教授同时强调:在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应建立基于跨界影响补偿原则的跨界影响补偿责任制度,以保证受害者由于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而引发的损害能够得到切实公平有效的救济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相关的国际法律制度。
最后,林灿铃教授基于中国发展的现实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建议中国政府呼吁并积极倡议国际社会尽快建立“旨在通过促进国际合作、协调分歧、法律裁决等方式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有效机制的“世界环境组织(World Environment Organization,WEO)”。
林灿铃教授的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赞赏和热烈回应,被认为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对实务工作具有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