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我校第四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贵宾室召开,20位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校长朱勇教授主持。
经会议审议,决定授予2112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1937人,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133人,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42人);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1184人学士学位;授予1488人硕士学位;授予144人博士学位。
会议还审议评定了152名教授为我校2011-2012年度博士生导师,其中,新遴选博士生导师20名(含专职博士生导师16名,兼职博士生导师1名,特聘博士生导师3名),继续遴选博士生导师132名(含专职博士生导师105名,兼职博士生导师17名,特聘博士生导师10名)。
研究生院向会议通报了2010年度硕士生导师遴选情况及201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情况。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黄进教授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严格导师遴选标准、完善导师遴选办法、建立导师退出机制、以及加强学风建设,并要求研究生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我校现行的导师遴选办法进行适当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