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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2010年北京高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

来源:国际法学院   6-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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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0年5月26日发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通知》(京教函〔2010〕297号),今年北京市共评选41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单位,其中以我校国际法学院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被评为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单位。

校外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市教委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加强高等学校实践教学工作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建设项目。市教委要求项目主持学校和依托单位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及运行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实践教学研究,为高等学校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市教委将在获批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三年基础建设时间内,对项目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并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与我校的合作始于1997年,学校每年派出20多名实习生到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2003年至2009年,学校共派出169名学生到德恒律师事务所实习, 2003年,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与我校国际法学院确立了校外产学研基地合作关系。该基地以“国际化实用型”人才培养为特色,对学生相关能力的培养应当是全方位的。经过多年的建设,合作双方除了学生实习工作之外,在学术交流、疑难案件咨询、课堂教学等各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方位的交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获批,对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积极构建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将是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可以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实践教学条件的改善,带动全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发展取得更大进展,促进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我校获批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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