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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被认定为北京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来源:教务处   12-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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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京教函[2009]630号文,经过申报、答辩、评审和终评等程序,我校李树忠教授主持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被认定为2009年北京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北京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是北京市高校“质量工程”的重要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北京高等学校有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积极拓宽办学思路,完善教学理念,创新办学体制,着力构建多样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领先性和辐射示范效应的跨学科综合性改革项目。

据悉,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验区是我校首个北京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也是北京市在法学专业方面认定的唯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试验区将围绕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继续深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法学教育与改革创新之路,为北京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可供推广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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