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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社会法研究所

来源:李旭东   7-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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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社会法研究,整合学院内外部学术资源,经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年6月22日第九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将学院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更名为社会法研究所,任命赵红梅为社会法研究所所长,金英杰为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喜佳为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兼支部书记。2009年7月3日上午,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在昌平行政楼主楼会议室举行了成立大会。会议由院分党委书记王光进主持,院长王卫国、副院长赵旭东,社会法所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

王光进首先宣读了学院关于成立社会法研究所及所领导任命决定。随后院长王卫国向与会教师介绍了社会法研究所成立的过程,并传达了黄进校长的厚望和支持。他指出学院在社会法研究方面有很好的基础和积累,社会法研究所要巩固原有基础,积极开拓学科新领域,抓住契机,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迅速发展,努力成为国内社会法研究的领头羊。

赵旭东对社会法研究所的发展前景、人员构成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一个学科的发展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显示性成果,二是代表性人物。强调社会法研究所的各位老师要充分各展所长,促进社会法研究所的发展。

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从总体发展建设思路和具体发展建设思想两个方面就社会法研究所发展规划进行了介绍。她指出社会法研究所要巩固强化既有的优势学科——劳动法学,振兴发展既有的薄弱学科——社会保障法学,增设拓展卫生法学、教育法学等空白学科。要增设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相关课程,加强研究生培养,拓展科研和其他学术活动,努力争取科研项目和学术资源,注重人才扶持、培养、引进与合作,建设独立学术科研机构。

社会法研究所其他教师纷纷发表意见,表示要抓住契机,开拓进取,在社会法的研究上下功夫,扎实推动社会法研究所快速发展。

最后,王光进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社会法研究所的成立是学院学科建设的一个新起点,希望研究所的各位老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追求卓越,继承和发扬研究所团结合作、和谐共进的优良传统,开创社会法研究所的新局面,实现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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