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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费安玲教授获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立项

来源:文晋渝   6-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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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公开招标,择优立项审批的重点课题立项项目。最高人民法院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职能部门讨论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审批后,在众多申报者中,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费安玲教授被确定为2009课题——《关于实施以来物权登记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的主持人。

据悉,2009年的重点调研课题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现实国情,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重点调研课题包括:关于新时期人民司法的创新与发展调研、关于金融危机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中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以来物权登记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关于非监禁刑适用问题的调研、关于量刑程序的调研等12个重点调研课题。

费安玲教授的课题申请书形式规范,思路明确,计划周密,切实可行,获得了专家评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好评。该课题将重点关注于物权法实施以来的热点问题。相信该课题的调研成果将更加有助于我国物权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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