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应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邀请,我校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林灿铃教授出席于“环境公益诉讼论坛”并做题为《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思考》的主题发言。
林灿铃教授在发言中指出,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和我国环境法律诉讼实践的发展,“环境公益诉讼”已是势之必然。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对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通过法律规则而不是通过道德规范来实现的。关于“环境公益诉讼”的构建,林灿铃教授从环境理念与环境教育,确立《环境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原则,建立“世界环境组织”三个方面做了阐述。
林灿铃教授最后强调,违法的存在是以法的存在为前提的。真正的自由必须伴之以重任,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并培养强烈的责任感。我们必须运用集体的智慧把力量集中起来,致力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为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为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做持久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