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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举办“社会性别:媒体与NGO的对话”研讨会

来源:新闻与传播学院   5-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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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10日,由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ICCD国际传播促进中心联合主办的“社会性别:媒体与NGO的对话”培训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举行。新闻与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姚广宜、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迅、ICCD国际传播促进中心中国区运营经理马娃出席了研讨会,中国社科院新闻所研究员卜卫、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制片人宣明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瑶等九位主讲嘉宾分别做主题发言。来自《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山西广播电视总台等 31家媒体单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专题,分别是“NGO视角的社会性别”,“媒介视角的社会性别”和“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在“NGO视角的社会性别”专题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莹、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执行主任侯志明、《农家女》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徐旭分别就反家庭暴力、NGO与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等进行了精彩阐述;在“媒介视角的社会性别”专题中,传播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迅做题为“人,人权,女性的尊严——传播法角度的观察与思考”的主题发言,其中,“有罪、有错的人有没有人格尊严?”、“媒体需要尊重女性,女性亦要自重”等观点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中央电视台著名制片人宣明栋、《中国妇女报》首席记者于怀清分别从不同媒介视角对性别平等问题进行阐述;在“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专题中,我校法学院田瑶副教授做了题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的主题发言,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李明舜就中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资源的不足进行了阐述,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卜卫以传播行动主义的概念和框架,描述和分析了中国1995年以来大陆的NGO为促进性别平等信息流动所做的积极行动。

在每个单元的主题发言后,与会的媒体记者和学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交流了观点,达成了共识。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有力地促进了学院与学界转接和业界从业人员的沟通交流,提升了新闻与传播学院和传播法研究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对于传播社会性别观念,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促进学界、媒体与NGO的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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