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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项目成果《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召开阶段交流汇报会

来源:证据科学研究院 朱盛文   3-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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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我校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办的“《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专家建议稿)》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试点工作交流汇报会”在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延边州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及有关高校、律师所等单位的40多位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我校新任校长黄进教授首先致辞,热烈欢迎与会代表。他指出,大学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任务,《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专家建议稿)》的实证研究体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相结合”,是我校证据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的重要举措。

会上,参与实证研究的有关法院介绍了第一阶段实证研究的成果,讨论了专家建议稿的修改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大法官到会听取了有关实证研究成果的汇报并发表讲话。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樊崇义教授对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试点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对下一阶段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胡伟新副主任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最后,我校副校长兼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该教育部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张保生教授作了会议小结,并对下一阶段实证研究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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