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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法学院: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

来源:中欧法学院 元群   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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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中欧法学院自2008年10月正式成立以来,各项教学工作全面展开,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的要求,学校有关部门正在会同中欧法学院共同商定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方案。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校副校长朱勇教授。

记者:中欧法学院项目的欧方合作团队中有欧洲13所著名大学,它们将为中欧法学院持续提供国际一流的教学和研究资源,请问我校将以什么样的方式使本校其他学院共享这一资源?

朱勇:中欧法学院是政府间的合作项目。项目实施的目标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扩展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益。在中欧法学院中,首先是中国政法大学投入了代表中国法学教育和中国法律传统的优质教育资源;同时,欧洲13所著名大学也根据协议和教学计划,投入了分别代表欧洲5个法律传统的优质教育资源。资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是我们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一所大学创办中欧法学院的重要目标。

如何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最大化”。我们的基本思路有三。

第一,根据中国社会对于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以及现行的教育教学体制,结合13所大学在法学教育方面的经验和传统,制定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体现欧洲当代教育精神的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研究课题等。而这一培养方案,既使中欧法学院直接受益,也对于我校其他学院、其他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第二,充分利用引进的欧洲优质教育资源。我们计划将中欧法学院的所有课程,向本校各层次学生全面开放。我们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无论是法学专业,还是其他专业,均能以合适的方式享用中欧法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这种共享,既可以通过旁听课程、开设讲座、参加座谈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将中欧法学院相关课程列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计算学分的方式实现。

考虑到课程安排在时间上的冲突,或者在学生规模上的限制,我们将安排中欧法学院欧方教授为我校中欧法学院之外的学生专门开设课程。被中欧法学院邀请来主讲课程的教授,在欧洲法学教育界多享有盛名,在其相关的研究领域也有重要建树。我们将协调有关方面,让这些教授来给中欧法学院授课的同时,为我校其他学院的学生开设课程,或开展其他教学、学术活动。

第三,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来说,中欧法学院既是我们开展中欧合璧的法学教育试点,也是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新平台。实际上,在进行有关中欧法学院的谈判、投标过程中,在中欧法学院的筹建过程中,我们已经与欧方相关大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08年10月中欧法学院的正式成立及教学活动的全面开展,使这一平台的作用更加凸显。我校已与这13所大学中的多所大学开展了中欧法学院之外的其他合作,包括教师交流,学生交换,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课题合作等。随着中欧法学院各项目的全面展开,中欧双方的大学、学者、学生的交流与将进入新的阶段。

中欧法学院开学典礼上,李克强副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提出,“把中欧法学院办成一个相互了解、借鉴法律,培养通晓中欧法律专业人才的重要平台”。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先生提出要将“中欧法学院办成世界最好的法学院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将致力于上述目标。同时,我们希望,通过中欧法学院,使得我们全校同学,在接受中国最好的法学教育的同时,不出校门,即体验欧洲最好的法学教育。

记者:中欧法学院将于2009年开展博士项目,您能否谈谈博士项目的招生和培养计划?

朱勇:作为中欧法学院合作项目的重要内容,博士项目将于2009年正式实施。中欧法学院的博士项目旨在加强中、欧在法学研究和博士联合培养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开展方式包括:聘请欧方教授指导中国博士生,派遣中国博士生到欧方法学院学习,接受外国法学博士候选人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招收国际学生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学位等。

按照计划,2009-2010学年,中欧法学院将招收4名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的国内学生,并资助其赴欧洲国家学习一年;接收4名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的国际学生,提供一年资助;另外,还接收4名国外博士生为访问学生,资助其在北京学习一年。2011-2013年,每学年、每个项目的招生和资助名额将增至6人。

经研究生院与中欧法学院协商,已将部分博士生导师2009年招生计划纳入中欧法学院的博士项目。对于这一项目的博士生复试、录取、培养工作,研究生院将与中欧法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中欧法学院培养方案,另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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