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第一批获资助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博基字[2008]15号),我校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人员董学立博士和张康林博士荣获特别资助。
国家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促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并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面上资助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基金特别资助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