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6日至7日,由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的“刑事和解与程序分流”研讨会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专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社科院法学所和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和学者。会议还邀请了上海、江苏、山东、吉林等地开展刑事和解探索实践的检察机关的代表和刑事辩护律师的代表参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检察日报等十余家媒体代表出席了会议,正义网、首都政法网对会议进行了全程报道。
研讨会开幕式由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主持,我校终身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陈光中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我校副校长张保生教授、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德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立等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本次研讨会主要围绕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与朝阳区检察院合作开展的 “刑事和解与程序分流”北京市产学研项目的主题展开。
开幕式后,朝阳区检察院和诉讼法学研究院课题组分别作了题为“探索刑事和解工作新机制,开创检察理论与实务新局面”和“开展刑事和解实证研究,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交流和项目报告。随后,研讨会分为“和谐社会背景下刑事和解的制度构建”、“域外经验与本土实践”、“运作模式与工作机制”、“宽严相济语境下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刑事和解制度展望”等议题开展研讨。与会代表围绕上述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刑事和解的内涵,与国外“恢复性司法”概念的比较,刑事和解是否是“花钱赎刑”,刑事和解的模式,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中的角色,刑事和解的目的与价值基础等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激烈的争鸣。
“刑事和解与程序分流”项目是我校诉讼法学研究院和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实施的一项司法改革实验,旨在探索刑事和解的工作机制,实现刑事和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从而完善程序分流机制,同时促进理论成果向实践的转化。此次研讨会是朝阳区检察院长期以来刑事和解工作改革探索的一次阶段性成果展示,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