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决定》。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青年教师竺效的博士学位论文《生态损害的社会化填补法理研究》获得了2008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奖。
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每年举行一届,目前奖项分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两类。在此之前,我校现任教师中已有3人曾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他们的专业方向分布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个二级学科领域。此次获奖的竺效博士的论文以经济法学专业、环境资源法学方向被推荐,他的获奖使得我校现任教师队伍中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系列奖励的人数增加至4人,学科领域分布也扩大至经济法学和环境法学。
上述科研成绩是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水平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标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