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我校召开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热议刚刚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包括参与我校牵头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政府改革对策研究”课题组专家在内的11名学者出席研讨会并发言,校党委书记、课题组首席专家石亚军教授主持了会议。
专家们对这一改革方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次改革在我国具有划时代意义,也是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的标志。
“这次改革真正启动了行政管理体制向提供公共服务、理顺部门职责、转变政府职能和突出法治保障4方面的转移。”我校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说。
课题组首席专家、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将这次改革总结为5个“第一次”: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远景规划;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科学发展观的界定;第一次对政府机构和职能进行以“大部制”为龙头的调整;第一次对行政体制的内部矛盾进行理顺权责关系的触动;第一次对政府组织建设和运行提出进行严格的法制约束的要求。
针对改革可能出现的问题,专家们认为,“大部制”改革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必须有法律制度的支撑和保障。
此次研讨会还得到了经济观察报、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媒体的关注。
相关阅读:【法制网】视点观察:中国大部制改革须有法律制度护航
以下是各位专家在会上发言的主要内容:
马建川教授:新体制改革指导思想对百姓们的意义更大
本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的第6次改革。马建川对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历史的梳理,指出:1982年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建立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政府;1988年是要建立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需要的政府;1993年改革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1998年改革初步完成了从适应计划经济到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的转型;2003年改革是要建立适应加入WTO需要的政府;2008年改革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发展成为服务型政府。
他比较了这6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指出新行政体制改革主要有四大变化:1、从精兵简政发展到了转变政府只能;2、从重视经济建设发展到重视公共服务;3、从注重改革的内部效益发展到注重改革的外部效益;4、从单一适应经济发展到适应经济、政治、社会的协调发展。他认为新行政改革提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并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等一系列举措,对百姓们的意义更大。
翟校义教授:新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机构改革
十七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中指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并提出,今后5年, 要采取措施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翟校义认为,改革总体目标和5年目标,是针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等4个“不适应”的实际提出的,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以实现建立“人民满意的政府”。
要实现总体目标,《意见》认为就要实现政府职能“三个转变”,即转变为服务性政府,转变为科学规范的法治型政府,以及转变为规范透明的高效政府。翟校义认为,这“三个转变”并不能解决人民对政府是否满意的问题。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落后已经成为行政体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障碍,要真正实现总目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
翟校义指出,《意见》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分别对应了政府职能所要实现的“三个转变”。他分析认为,此次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政府机构改革”,以此为突破口,完成政府职能转变。他预计,政府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将会是日后政府体制改革的关键点。
鲁照旺教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向和目标在于完善宏观调控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点之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鲁照旺认为,其中心问题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新机构成立后的总体目标在于“减少微观渗透,完善宏观调控”。
针对《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关于完善宏观调控的多个举措,鲁照旺提出了以下看法:1、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分开,在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很难办不到;2、要加强一般性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减少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行为;3、金融方面不能总是通过政府干预价格来解决通货膨胀的问题;4、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是一种市场发展趋势,其管理有待完善;5、土地改革问题涉及国家制度问题;6、应该在国务院领导下,各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实现宏观调控,其中发改委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协调宏观调控,同时,要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微观经济之间的关系;7、改革过程中,如何实现宏观调控,微观经济将会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很值得关注。
他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现,必须在微观经济改革基本完成之后才能实现。
施正文教授: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服务型政府
对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之二“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施正文认为,其中心在于实现建设一个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他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这一目标:
1、 更新理念,正确认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
(1)建立“四个政府”的核心是建立服务型政府,其核心特征是公共服务性,根本特征是法治规范性。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保障。服务型政府与法治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目标与手段、内容与形式、实体与程序的关系,是政府管理目标模式中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2)在经济调解、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种职能中,公共服务应该成为政府主导职能,解决政府管理中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的问题,树立“服务本”和“民本”的理念。
(3)服务型政府的提出有着法学、福利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
(4)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够创造价值,要遵循基本的经济学规律,要对传统的理念进行修正,正确看待政府与公民的关系。
2、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1)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2)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努力提供幼稚高效公共服务。
(4)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
3、体制改革、制度建设、财政建设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供保障
(1)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机构改革,推进行政绩效评估和行政责任问责制度,提供体制保障。
(2)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政府组织法和民生立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监督制度,提供法治保障。
(3)通过强化公共财政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积极发挥共公共财政建设的关键作用,提供财力保障。
刘俊生教授:三个方面作为实现政府职能根本转变
刘俊生回顾了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历史,指出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的方法概括为:四分开、双向职能配置、三条实现途径。
他具体分析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这“四分开”的内涵,并指出,“四分开”没有做好,政府职能不可能实现根本性转变。
他认为,在“四分开”的前提下,应当解决当前纵向的中央和地方职能不清、横向的每一级政府部门之间职能混乱的问题,要为双向职能的配置实现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此外,他指出,要合理结合市场、行政、社会三条途径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当前,我国政府四项职能的实施过程中,市场和社会两条途径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马怀德教授:法制化方式推进体制改革和落实政府职能转变
马怀德认为,这次政府行政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分合,也不是简单的行政权力的转移和搬家,而是围绕着以公共服务为价值追求,以理顺职责关系为主要内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着眼点,以法治为保障的一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中,行政机构改革涉及到人事调整问题,可能会引起一定的社会不平稳,需要得到重视。
此外,他提出,实现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落实转变政府行政职能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法制化方式来推进和保障:1、通过建立组织法和编制法来遏制人员机构的膨胀;2、通过建立程序法等法制建设来减少行政的随意性;3、通过强化法治,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司法监督制度来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薛刚凌教授: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制约实现大部制有效运转
薛刚凌认为此次行政体制改革是公共行政的一场革命,是行政从计划走向市场的一次转型,实现了政府职能从经济领域扩大到整个社会领域,在方向性上有跨时代意义,在中国行政改革史上有标志性的意义。她指出,此次改革很有“科学性”,在行政管理上走向了“系统化”,从人治走向了法治,在民主、科学、法治上实现了重大迈进,预示着国家管理越来越理性化。
关于大部制改革,她认为应该在国务院领导机构和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中央和地方之间三个层次上按照职能、性质进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合理界定、分离、协调、制约,以实现新机制的有效运转。
她指出,实现大部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具备3个条件:1、需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协调制约机制;2、需要体制外部力量的参与和监督;3、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通过建立组织法来实现部门分工和权力界定,建立程序法来规范运行制度。她强调,制度的改革需要改革方案和相应的法律配套施行,才能够有效实现改革目标。
郎佩娟教授:大部制改革问题需要继续关注
郎佩娟提出推行大部制改革需要继续关注的6个方面问题:1、大部的内部机构如何科学设立、合理分工?2、大部的内设机构之间关系如何处理?3、已设的大部的运行和调适是否有效促进了职能的实现?如果运行不适,应该如何调适?4、大部制的推行应该如何循序渐进?5、大部的外部关系,即大部和大部之间,大部和小部之间如何协调?6、如何对大部的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管?
对于当前舆论中建立服务型政府呼声甚高的现状,她认为,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角度来看,服务型政府和管制型政府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此外,郎佩娟指出,行政体制改革不仅仅是政府职能、政府机构、政府内外关系的调整,还应该是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的转变。新型行政文化的建设是对新型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持,会对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
潘小娟教授:大部制的推行有利有弊
潘小娟认为,大部制改革的本质上是通过拓宽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来减少机构,提高效率。其推行有利有弊。
她认为大部制的优越性在于:有利于精简机构,有利于优化政府结构,有利于降低横向协调成本,有利于理顺关系,有利于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能力,有利于减少内部辅助机构,有利于减少办公经费等,并最终促进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统筹发展,促进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但是,如果大部制改革推行不良,可能带来以下副作用:1、把外部的协调成本转价为内部的协调成本;2、职能的扩大容易导致行政垄断;3、引起监督的规避。
潘小娟认为大部制的推行需要具备以下3个基本的前提条件:1、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即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自主组织程度比较高,政府和社会团体、市场中介组织、公民的责任边界比较清晰,政府不轻易干预微观领域事务;2、权力制衡的机制要完善,即人大、社会舆论对政府的监督,以及政府内部的监督要比较有效;3、要有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
她指出,在循序渐进推行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1、始终要立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政府职能的有机统一;2、要建立健全政府制约机制;3、要根据政治、经济的实际状况,把握好“大”的边界。
李程伟教授:行政体制改革七大亮点
李程伟认为,此次行政体制改革有以下7个亮点:
1、 改革遵循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思路,扎实推进改革,循序渐进,不断深化;
2、 大部制改革向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 改革强调全面履行政府四项职能,不是缩减社会职能;
4、 注重统筹中央和地方的改革,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5、 注重管理机制的生长和作用发挥,不是单一地变革机构实体;
6、 注重公共系统整体改革,有一定的前瞻性;
7、 注重配套保障机制建设,保障改革的成功;
石亚军教授:此次改革有五个“第一次”突出特点
石亚军总结认为,此次行政体制改革有着前5次改革所没有的以5个“第一次”为标识突出特点。
1、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远景规划。《意见》确定了改革的总体目标,设计了阶段目标,避免了前5次改革中顾此失彼、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迈出了整体方案中重要的一步。
2、第一次对行政体制改革进行科学发展观的界定。《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提出并贯彻了五项基本原则,界定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以人为本”是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根本要求,“统筹兼顾”是根本方法。
3、第一次对政府机构和职能进行以大部门体制为龙头的调整。这次改革通过大部制为示范,使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开始了由经济适应型目标模式向社会回应型目标模式的转变,由权力型政府定位向服务型政府定位的转变。
4、第一次对行政体制的内部矛盾进行理顺权责关系的触动。此次改革通过对机构和职能的合理调整以及对权责的合理配置,撬动由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导致的政府在权力配置、权力关系和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刚性板块”。
5、第一次对政府组织建设和运行提出进行严格的法制约束的要求。此次改革首次明确了对机构和编制的确定、调整和运行不仅要有行政命令,而且也要有法制要求,这样就开始从根本上截断了过去由于只有行政命令而缺乏法制约束所造成的“膨胀-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行政怪圈”。
石亚军还指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现状调查与政府改革对策研究”课题的研究与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为体制改革做出了贡献。他表示,希望专家学者们通过此次研讨会比较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意见》、《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精神,继续深入挖掘内涵,推动2020年整体目标的实现。
资料链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1日下午3时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具体内容包括: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组建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国务院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强调,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专家普遍认为,国务院这轮机构改革是在以往改革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体现了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
1982年以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已进行过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