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我校2008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幕。副校长张桂琳教授,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李树忠教授以及各学院主管教学老师、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是我校本科教学评估结束后第一次有关本科教学改革的研讨会议。继2006年专题研讨通识教育改革的研讨会议召开之后,本次会议重点讨论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建设问题。
李树忠首先就我校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有关情况作了专题报告。设置案例研习课程,根植于从实务工作者的角度培养学生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归纳、总结能力,锻炼学生熟练运用专业技能;设置研讨课程,注重于推动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培养学生对于文献资料的收集使用和专业写作能力。在两年多来的建设探索中,学校制订了《中国政法大学案例与研讨课程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关配套制度,拨划了专项建设经费,有关教改立项课题也得到了学校各方面的重视。2006-2007学年度和本学年度,全校共开设案例研习课程63门次,研讨课程49门次,共有1934人次选修了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
但是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如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作为提升本科生培养体系中独立的重要课程的观念还没有达成共识,很多老师对这两门课程不够重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念,很多学生的主体性和积极性也未被调动起来,参与的动力不够;另外,在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教学过程中,现有课堂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手段都有待提高,目前还不能完全实现课程设置的目标;同时学校的相关制度建设和经费投入等方面也不够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本次本科教学改革研讨会的召开就是为了分享各位老师的经验,集中研究措施进行改进,从而推动我校的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建设。
最早在我校开设研讨课程的郑永流教授做了关于案例课、研讨课教学方法的报告,强调了两门课程的开设,是历来我国法学教育偏重学术性教育而忽视职业教育的情况下的必然之举,对于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非常重要。之后,开设国际经济法研讨课的张丽英教授和开设刑法案例研习课的王桂萍副教授也分别介绍各自课程的教学情况,人文学院副院长杨阳教授介绍了人文学院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建设情况。
会议随后进入了分组讨论阶段。其间气氛十分热烈。经过广泛的讨论,与会人员在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诸多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的重要性,这对于我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构建我校研究型大学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与会老师提出学校应针对案例研习和研讨课程,加强制度保障,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投入,部分老师还提议针对课程容量设置、图书资料缺乏、课程安排设计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张桂琳为大会作了总结发言。她指出,为迎接去年下半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2002年评建创优工作以来,在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教学中心地位、本科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和教学质量的灵魂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巩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改革也持续深入。
她谈到,近期两个事件的发生将对我校发展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尤其是我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其一是温家宝总理视察我校;其二就是徐显明校长主持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精英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得到了教育部的批准。温总理在我校视察时做出了重要讲话,对法制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总理在讲话中特别指出:“对学法律的学生不只业务水平要求高,思想品德的要求也很高。其中包括第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高度责任感。第二,就是要有高尚的人格、道德、品质。” 总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所提出的一些理念,更加增强了我校推进教学改革的决心。改革法学教育,法制人才的培养应当以这样几个方面为目标:具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道德,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坚定的职业道德,专业的思维方式、完备的知识体系和熟练的职业技能。解读以上要求,站在我校的角度,我们注重的就是三个层次:深化通识教育改革不断实现法律人才的科学知识和人文素养的积累;完善专业课程设计保证法律人才的深厚专业基础的形成;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打造法律人才的职业技能。
张桂琳强调,在教学评估结束以来,学校进一步整合各项资源,重新明确了教学工作的理念,强化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深化通识教育改革,在汲取兄弟学校的调研经验和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力求逐步建立起一套丰富饱满、卓有成效的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