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金友教授应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邀请与该院进行了学术交流活动。2007年11月28日晚,刘金友教授应邀在该院“法学名家论坛”第25场作了题为“诉讼价值冲突的平衡与诉讼价值观念的圆融”的学术报告。学术报告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曾友祥教授主持并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张友好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生余茂玉参与组织并参加了本次学术交流活动。学术报告前,刘金友教授还与华南理工大学副院长张洪林教授、该院教师代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校友、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陈亚平院长进行了座谈。刘金友教授高度评价了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情况,并对双方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报告中,刘金友教授采取理论与案例结合的方式,做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将抽象的诉讼价值平衡与圆融问题分析得通俗易懂,赢得了听众的数次热烈掌声。在两个多小时的学术报告中指出:诉讼法学界和证据法学界的一个世界范围普遍争论的疑难问题,即诉讼价值冲突如何选择,诉讼价值观念冲突如何衡平。这一问题是牵涉到诉讼证据立法、司法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也可以说是诉讼法学界、证据法学界的核心性、实质性问题,因而必须下功夫予以澄清,对于诉讼价值的冲突,应当平衡选择,诉讼价值观念冲突应当圆融衡平。关于圆融问题,刘金友教授指出:圆融意为圆满融通之意。在中国坚持法治程序,程序正义的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圆融,就是要求坚持二者的相互依存、相互包容、相互渗透,构成一个圆满的统一体。可见这就是要坚持对立面的统一,也就是要坚持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