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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行政法律诊所学生成功代理百万诉讼标的案件

来源:法学院   12-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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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第22227号民事判决书,这标志着北京首起交通肇事赔偿金额近百万案件有了新的结果,我校法学院行政法律诊所05级学生韩多佳、姜涛成功地代理了这起诉讼。

2004年8月18日傍晚,北京市民赵达文在驾车回家的路上撞上一脱离井口的井盖从而引发了一起三死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2005年1月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赵达文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独自承担民事赔偿金额九十一万七千五百八十四元。作为北京首个单起交通事故赔偿金额达百万的案件,此案当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曾全程报道该案庭审纪实,全国多家媒体曾经做过深入报道。

2007年9月,赵达文就民事部分起诉当时路面井盖的管理单位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求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之前诉讼中败诉并花费巨额律师费的委托人求助到法学院行政法律诊所。我校05级学生姜涛、韩多佳在行政法律诊所许身健、李倩老师的指导下代理了赵达文的诉讼。许身健、李倩老师陪同两位同学到法院出庭,两位同学精心准备,在庭上与被告方聘请的两位执业律师展开对抗,最终成功地帮助委托人赢得诉讼,法院判决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赵达文经济损失四十六万零三百六十一元零二分。

赵达文的母亲吴世君女士于2007年12月24日向行政法律诊所赠送了锦旗,表达对法律诊所师生的感谢,这是对我校学生专业素质的充分肯定。这起诉讼是我校实践教学的一个成功经验,亦将会对全国类似的交通肇事案件审判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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