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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荷兰经验与民法法典化:回顾与展望”国际讲坛系列活动

来源:民商经济法学院   11-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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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 “荷兰经验与民法法典化:回顾与展望”国际讲坛在北京中苑宾馆举行。本次活动由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我校荷兰民法研究中心与荷兰国际法学合作中心共同举办。

开幕式由澳大利亚拉卓比大学陈建福主持。我校王卫国、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纽文豪斯、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荷兰外交部哥瑟斯分别在开幕式发言。他们在祝贺中国政法大学与荷兰学者合作开展《荷兰民法典》翻译和研究工作已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对于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积极意义,并认为这项工作为中国的民法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资源和开辟了新的研究视角。

开幕式后,与会中外学者围绕“荷兰民法的文化”、“ 私法的基本权利”、“ 欧盟立法对民法典的影响”、“合同前的诚实信用:实践中的意义”、“ 荷兰民法中的电子合同”五个专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研讨。

应邀出席本次国际讲坛的还有荷兰国际法学合作中心主任寇文纳先生、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海玛教授、施耐德教授和loyens & loeff律所鹿特丹办事处马森伯格律师,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研究员魏耀荣先生,来自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著名专家张新宝、葛云松、钱明星、韩世远、申卫星、梅夏英、苏号朋、许冰梅、刘士国、麻昌华、温世扬、李凤章、吴民许、唐烈英等十余人。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费安玲、李永军、刘心稳、鄢一美、何俊萍、来小鹏、金眉、刘智慧、寇广萍、靳文静、刘家安、朱庆育、胡安潮、易军、郑佳宁等学者也参加了会议。

本次系列活动还包括8日和9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两个校区举行的《欧盟立法对民法典的影响:以消费者保护为视角》、《荷兰侵权法在法典内外的特点》、《荷兰民法的文化》和《荷兰公司法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实践中的“软法”问题》四场专题报告会。

据悉,《荷兰民法典》是本世纪最新和最具国际影响的民法典,对我国的民法学术和民事立法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和借鉴意义。自2004年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在荷兰国际法学合作中心(CILC)的资助下,与荷兰莱顿大学合作开展了《荷兰民法典》的翻译研究计划。本项目的中方负责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荷方负责人是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纽文豪斯教授和海玛教授。项目的总协调人为澳大利亚拉卓比大学法学院教授、莱顿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陈建福博士。中国全国人大法工委资深专家魏耀荣先生担任中方高级顾问。荷兰民法典的第三、五、六编的中译本已于去年翻译完成并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目前,由王卫国教授主编的《荷兰经验与民法再法典化》业已面世,该书以论文集的形式全面展示了中外学者围绕《荷兰民法典》所进行的研究和讨论,是不断推进的《荷兰民法典》翻译、研究工作中的最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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