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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系统论思潮-------常绍舜教授为06级博士生授课

来源:于丽   4-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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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我校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常绍舜老师为06级博士生讲授“马克思主义与系统论思潮”,这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博士生公共课的又一专题讲座。

首先,常教授讲述了系统论思潮产生重大影响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和先进的技术方法。传统的 “还原论” 认为整体的属性由部分决定,因而主张从部分到整体的认知方式;而系统论则认为整体虽由部分构成,但整体并不等于部分,亦非部分之加和,而是大于部分之和,因而立足于从整体上去认识和把握事物。此外,以系统论为指导的系统工程方法则开辟了解决复杂问题的新纪元,而美国的阿波罗11号登月工程则是成功应用这一先进技术的典型。常教授介绍说,系统论的创立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曾被一些学者评价为“实现了科学思维方式上的伟大变革”,“是人类文明转型的启明星”。

随后,常教授重点解释了系统方法。系统方法具有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是整体性原则,强调对事物的考察分析应从整体入手,包括从更大范围的整体入手。第二是部分与整体相关联原则,强调部分与整体是相关联的,整体是各要素综合作用的表现,要注意部分的数量、质量对整体功能的作用和影响。第三是层次与整体关联原则,任何系统都是有层次的,系统方法要求认识一个系统的时候要区分不同的层次,在设计或改造系统时,注意层次的数量、层次的次序以及各层次的关系。第四是结构与整体关联原则,通过认识、改变结构可以达到认识、改造系统的目的。时序结构、空间结构以及逻辑结构都影响到整个系统的特点。第五是环境与整体相关联原则,强调要通过环境认识和改变事物。第六是功能原则。强调对系统整体功能的开发与改造。

最后,常教授将系统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对比。指出,对于系统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主张建立系统哲学,认为系统哲学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新阶段;另一种观点认为,系统论仍属于科学范畴,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内容的丰富和深化。针对这两种观点,常教授认为,系统论不能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因为系统概念并没有超出普遍联系范畴的外延,系统关系的核心则是哲学中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系统思想认为系统的存在和发展与每一要素有关,但它缺乏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要矛盾推动事物发展的思想,系统的普遍性也达不到哲学范畴的普遍性高度,其应用范围相对狭窄。常教授最后强调,二者的关系应是:系统理论丰富和深化了唯物辩证法的内容,系统范畴使人们对事物普遍联系的认识更加具体,系统方法建立了从哲学到具体科学的桥梁,有利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及和应用。

常教授通过大量实例包括各种社会现实问题的列举,阐释了系统方法的具体应用以及系统论对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影响。深入浅出的讲解,生动形象的实例,使同学们对系统论有了具体而深刻的认识。常教授幽默风趣的讲解方式更是赢得博士学子的阵阵掌声和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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