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2日,我校终身教授江平先生为我校06级博士生作了题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法学”的精彩讲学,并回答了博士生们的提问。这是我校博士生公共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系列讲座第二讲。
江平教授以他深厚的学术素养和丰富的立法实践经历,展开了对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的分析,具体包括: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的争议、社会主义与法的历史沿革、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概念、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以及自由与秩序的关系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江平教授从中外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出发,结合他自己半个多世纪的亲身实践,分析了历史上对“马克思主义核心是什么”的不同回答——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人的解放,三种观点都有经典依据,今天人们更关注的是对人的解放的理解。关于社会主义法的问题,他指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注意防止产生特权阶层,尤其是行政特权,要保障机会平等。在国家与社会的问题上,江平教授指出国家不等于社会,历史发展中国家角色和社会角色有不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立法应是市民社会本位。关于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问题,江平教授联系当前我国的物权法立法,分析了我国当前对国有财产和私权利侵犯具有的不同特点:对于国有财产的侵犯主要是手握公权力的人造成的,而对私权利的侵犯主要是由公权力造成的。对于前者的治理主要应该由行政法以及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法来解决;对于后者的保护就要通过物权法,从国有财产和私人财产平等保护上下功夫,以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物权法对公、私财产权的平等保护是一个进步。关于自由和秩序的问题,江平教授重点讲解了市场经济中自由和秩序的关系。他指出市场经济中有三大自由:财产自由、契约自由和营业自由,三大自由的限度都与一定的市场秩序相联系;当前中国市场经济中有三大“毒瘤”:商业欺诈、商业贿赂和商业垄断,对其治理的立法,要注意借鉴域外立法的经验,要有长远目标,要注意法律“陷坑”,不应等某种违法现象成为流行的“潜规则”时才去制裁。
三个小时的讲学和问答互动,令博士生们眼界大开、学在其中。讲者有感而发,高屋建瓴,听者深入思考,积极互动。下课时间到了,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送走了敬爱的江平教授,长者的教诲和大家风范令学子们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