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日下午,研究生院在学院路校区图书馆会议室召开我校2006—2007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朱勇、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卞建林、副院长王振峰、副院长杨阳和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刘廷吉教授、宋振国教授、各教学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工办的负责人以及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常务副院长卞建林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涉及五个议题,第一个议题是通报研究生教学情况。首先由刘廷吉教授代表督导组,对开学6周以来的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听课情况以及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做了详细、认真、全面的介绍并提出了督导组的建议。督导组在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检查中,分别着重检查了在校研究生开学第一周和新生第一周的教学情况,力图掌握老生和新生开学伊始的授课、听课状况。刘廷吉教授在肯定教学秩序基本良好、各项教学活动基本顺利开展的前提下,着重指出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调停课现象较突出。根据教学督导员的调查,2周共发现8个学院16门次课程有调停课现象,且其中大多数没有履行调停课审批手续;(二)学生到课率低。尤其是开学第一周因多数学生准备司法考试,导致大部分课程的到课率很低,部分门次的课程也因此顺延开设;(三)个别教师有上课迟到和接听手机的现象,部分学生有上课迟到、中途退堂、接听手机、上课睡觉的现象;(四)开学第一周,多数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工办的工作人员没有到教学第一线实地检查教学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督导组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严格规范调停课的申请、审批、通知程序,尽可能降低调停课的比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的规定,研究生课程安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因此各教学、培养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研工办的同志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管理,尽职尽责、从严审批调停课申请,保障研究生教学秩序。任课教师更应当把校内教学任务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研究生教学计划、安排的严肃性。同时研究生准备司法资格考试不应成为调停课的理由,因为司法资格考试每年都举行,且涉及面广,关系各专业、绝大多数研究生,事关整个教学秩序。(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的,必须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定,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并通知到位。(三)为建立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保证教学效果,授课期间应一律禁止接听手机,任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四)各教学、培养单位应加强对05级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切实措施,尽快解决到课率低的问题。另外,督导组还对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即任课教师应遵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补充规定》第5条的规定,参加自己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监考工作。
之后,王振峰对开学8周以来研究生教学秩序整体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方案。本学期共开设228门次课程,涉及任课教师230人,根据研究生院调查到的情况统计,开学1—8周共有涉及12个教学单位的72门次课程调停课,占本学期总开课数的34%,其中,商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德法学院、中美法学院、外语学院和人文学院的调停课比例较高,均超过了该院本学期开课数的25%,有的甚至达到了50%。从研究生院掌握的情况具体分析,申请调停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与任课教师承担的本科生教学任务冲突;(二)任课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会议,提出并予以调课的;(三)因学生准备司法考试,到课率明显偏低而顺延的;(四)个别任课教师因身体原因而临时调整的;(五)各教学、培养单位组织大型活动提出并予以调课的。王振峰进一步指出,教师的责任心、研究生院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各教学、培养单位的重视程度是造成调停课现象较突出的根本原因。首先,个别教师缺乏职业道德规范和责任心,一些无关紧要的社会活动或者个人原因都可以是擅自调停课的理由,调停课的随意性太大;其次是研究生院尤其是培养办这一年来,制度建设的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导致在管理方面力度不大;最后是各教学、培养单位也没有把好审批关,没有意识到正常的教学秩序的维护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
针对上述情况,研究生院近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管理和规范,首先研究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教学秩序管理的意见》(文件另发),从教学、培养、管理三方面保障研究生教学工作秩序。其次,研究生院近期将出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调停课管理办法》,将调停课的内涵、原则、程序做出统一规范,严格调停课申请及审批程序,从制度层面规范调停课现象。最后,研究生院还将在近期对一些性质严重的教学事故及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另外王振峰还对成绩上报过程中存在的长期拖延不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卞建林针对督导员和王振峰的讲话做了发言,他要求各教学、培养单位在会后应尽快根据会议精神深入到教学第一线对教学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自查工作,加强对包括调停课申请在内的管理工作力度,以达到整顿教学秩序、保障培养质量的目的。
本次会议的第二个议题是对法硕指导性培养方案和论文规范作简要介绍。法硕学院辛崇阳副院长根据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新近出台的《关于转发及其修订说明和的通知》,对法硕培养过程中提出的新要求作介绍。辛崇阳副院长介绍新方案主要对法硕的培养方案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提出了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就是要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根据这一目标,在课程设置和论文规范方面也做了相应调整,要求设置法律实务方面的课程,并且论文在字数上缩减为1.5万字,在内容上更提倡法律实务方面的写作。卞建林常务副院长针对辛崇阳副院长的介绍,突出强调了我校作为全国第一批法硕试点,应当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本次改革作用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各教学、培养单位能够配合研究生院和法硕学院做好这一工作。
本次会议的第三个议题是通报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为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扶植下,研究生院在今年首次开展了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工作,并在7月和9月两次以文件形式要求各教学、培养单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向研究生院申报重点建设课程。虽然研究生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截至上周上报的情况仍然十分不理想,主要表现为申报的课程少或者没有反应我校的特色。通过本次会议,王振峰副院长代表研究生院再次重申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将申报的截至日期再顺延一周,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抓紧时间尽快上报。
本次会议的第四个议题是再次强调特聘博导制度的内容及重要性,并要求相关单位为特聘博导作好服务工作。王振峰在会上再次强调特聘博导虽然组织关系仍然在离退休干部管理处,但是业务管理关系是按照博士生招生目录中所在学科的所在学院进行管理。研究生院要求特聘博导所在的学院要认真、热情地为特聘博导服务,要充分体现特聘博导在我校学科建设和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作用和学校的关心。
本次会议的第五个议题主要是对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杨阳介绍,研究生院对下半年的论文答辩工作将本着坚持从严原则、加大处理力度的精神,对所有的博士、硕士论文的原创性进行普查,希望各教学、培养单位对这一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同时,他还对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的档案整理工作提出了进程安排和相关要求。
最后,朱勇做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督导组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督导组的工作是认真务实、卓有成效的,他代表学校对督导员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三位督导员能够继续保持这种工作作风,继续为研究生教学工作找问题,提建议;也希望各教学、培养单位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认真支持。之后,朱勇对整顿教学秩序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要求各教学、培养单位把整顿教学秩序、课堂秩序作为本学期工作的重点之一,深入教学第一线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中德法学院鲍增华副院长、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常保国副院长、法学院研工办、民商法学院研工办老师及其他坚持检查教学秩序的工作人员负责的工作态度提出表扬;(二)对于已经发现的个别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事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应处理的,一定要坚决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予以处理;(三)针对将要出台的调停课管理办法,朱勇要求要严格规范、严格实施,要在程序、通知和总量控制三方面严把控制关,程序上要严格申请和报批手续,各研工办的工作人员要将调停课的信息及时、准确地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并要对各教学、培养单位每学期的调停课数量进行总量控制,以保证稳定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学质量。最后,朱勇对新的法硕培养方案的实施和特聘博导的相关问题作了补充说明。他着重指出了特聘博导作为各个学科、领域德高望重、造诣颇深的学者,能够在退休之后继续为学校和学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其意义是深远的,实施的效果也是很好的。作为学校聘任、学院管理的特殊岗位,各院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与特聘博导沟通教学、管理信息和邀请参加学术活动,使其能够融入到博导的群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