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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重点研究基地人员聘任工作布置会

来源:科研处   6-2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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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研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我校的两个教育部直属重点研究基地——法律史学研究基地与诉讼法学研究基地的人员聘任工作布置会于6月22日上午在学院路校区举行。副校长朱勇、张保生,终身教授陈光中、张晋藩,以及樊崇义教授、卞建林教授、两个基地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处长崔永东教授主持。

崔永东首先介绍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国政法大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将对法律史学研究基地与诉讼法学研究基地的名称进行更改,分别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并报教育部备案;根据“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合同管理”的要求,对两基地的主任与相关人员进行聘任,签订校长与基地主任以及基地主任与基地被聘人员的两类合同。

张保生在会上作了主题讲话。他首先介绍了教育部100多所重点研究基地的概况,通过法国大使的赞誉与日本文部省对我国基地建设的调研肯定了基地在推进科研创新与服务科教兴国战略实施中的核心作用,并说国家已经认识到科研的重要性,为了实现致力于经济增长向致力于科技增长的转变,越来越重视对科研的投入和科研组织的建设,正在不断加大科研体制改革和对重点研究基地的支持力度;其次,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科研已经从“走出去(学习)”逐步发展到“请进来(研究)”,国内学者与国外学者基本能够站在同一高度进行交流。基地整合资源、凝聚人才、育生成果、服务社会以及对外交流的平台功能与团队特征已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显明。为了迎合这一潮流与趋势,有必要从体制上激发科研组织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再次,本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目的,实行“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合同管理”与“给(带)课题进所、完成课题出所”的运行机制,学校将着力建设三个层次的科研机构,第一层次的“研究院”将在现有基础上尽力推动寻求新的突破,第二层次的“中心”还将根据院部一级的设置增加在编科研机构10—15个,第三层次非在编机构将会给予更多鼓励。本着“不求所有、但为所用”的宗旨,加大教学机构与研究院所、校内校外甚至国内国外的人流动,整合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研究院所。为保证此次聘任的顺利与成功,也将在人事、报酬以及休假方面进行相应的制度安排,以解决相关人员的后顾之忧。最后,根据学校的安排,本次机构人员聘任工作将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

朱勇代表法律史学研究基地进行了两点表态和一点要求,两点表态是接受学校的改革举措并按照要求的标准、条件、程序与日程安排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对人员的考核,在新体系下尽快形成新的创新团队,去完成新的任务。一点要求是配套措施应当适时跟进,对流动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卞建林教授代表诉讼法学研究基地表示一定按照学校的安排部署完成任务,但也应当根据学科特点与体制改革的配套举措慎重进行。

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本次科研体制改革的力度很大,也很有意义,但功效如何,还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樊崇义教授还围绕加强科研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推动创新团队建设和对外交流、平衡稳定与流动的关系、合力出精品、出实效以及如何保持优势、应对危机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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