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在中国政法大学隆重集会,举行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高端论坛暨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共建签约仪式。首先,我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法大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由于利益的冲突,各种矛盾、纠纷、争议、争端时有发生。为了解决社会上不可避免的各种矛盾、纠纷、争议、争端,人们发明了许多方法,比如神明裁判、协商、谈判、调停、斡旋、仲裁和司法诉讼等。由于司法诉讼以国家强权为后盾,辅以相对来说较为完备的组织和程序,具有其他方法所不具有的权威性,故这种方法成为最具权威、最为严格和最为正统的争议解决方法。当然,司法诉讼这种争议解决方法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其他争议解决方法。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争议是通过非司法诉讼的方法解决的。目前的趋势是,争议解决方法向多样化、多元化方向发展,而非司法诉讼的争议解决方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受到重视。构建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是人们的共识。现在,人们习惯把非司法诉讼的争议解决方法叫做ADR,它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直译为“替代争议解决方法”。而在运用替代争议解决方法的实践中,最受重视、最有效用、最制度化并被广泛使用的方法是仲裁。仲裁是一个古老的制度,早在古希腊以及中世纪时欧洲国家就用过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方法。从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仲裁方法开始在国际上广泛采用,不仅用于解决私人与私人之间的纠纷,而且用于私人与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纠纷。由于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员独立、中立和专业化,程序较为灵活,时间较为快捷,费用较为经济以及司法适当支持和监督等特性,所以,这种争议解决方法具有其他争议解决方法所不具有的优势。
中国的现代仲裁实践始于民国时期。而新中国的仲裁实践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设立于五十年代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了大量的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为中国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国加入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标志着中国在仲裁方面开始走上国际化和统一化的道路。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不仅对一般仲裁制度作了规定,而且对涉外仲裁作了特别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中国仲裁法律制度,成为中国仲裁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仲裁事业飞速发展,进步很快。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已有225家仲裁机构。仅2013年一年,全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达104257件,涉案标的达1646亿元。
不过,应该看到,《仲裁法》颁布实施20年来,中国现行仲裁法治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尚有一定的距离,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说,《仲裁法》亟需修订,各仲裁机构体制机制不一,各地仲裁工作发展不平衡,仲裁行业自治、自律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尤其缺乏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仲裁事务的人才,对仲裁理论与实践研究尚浅,没有一流的仲裁研究基地和智库,在国际仲裁事务中没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等等。
有鉴于此,我们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主流仲裁机构通过协商,形成共识,达成协议,共襄盛举,决定共建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我们共建仲裁研究院的宗旨和目的就是:以仲裁研究院为平台,推动中国法学学术界和仲裁实务界紧密结合,协同创新,打造我国一流的仲裁研究机构、一流的仲裁人才培养基地、一流的仲裁思想库和智库。首先是对仲裁理论和实践展开深入研究,大力提升我国对仲裁问题的理论研究水平,推动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仲裁实务的高水平专家学者队伍;其次是着力培养综合素质全、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仲裁专门人才,特别是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仲裁规则制定、善于处理涉外仲裁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第三是针对仲裁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供仲裁行业培训、专家咨询、中立评估、宣传推介等综合服务;最后是促进仲裁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仲裁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通过仲裁依法处理涉外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我们共建的仲裁研究院,将以商事仲裁研究为主,但不限于此。传统商事仲裁之外的其他仲裁,比如,《华盛顿公约》下的国际投资争议仲裁、WTO争端解决机制、体育仲裁、海洋争端仲裁、国际常设仲裁院的国际争端仲裁等,均在仲裁研究院的涉猎范围。
上述可见,我们的方向很明确,我们的目标很清楚,我们的合作很真诚,我们的任务很繁重,我们的责任很重大,但我们的使命也很光荣。仲裁研究院是我们共同的研究院,仲裁研究院是我们共同的事业。我们风雨同舟,我们休戚与共。今天,我们借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高端论坛的举行,签署协议共建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通力合作,共创美好的明天,为中国的仲裁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