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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水深情 追求双赢——杰出青年法官宋鱼水先进事迹鼓舞人心

来源:逸驰空间记者 李曦  10-1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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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擅长经济审判的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在审判生涯一直追求的目标是,在公正的基础上努力促使争议双方的双赢,这样的选择在经济学家看来也许是达到了最佳的社会效应。

毕业于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宋鱼水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位老师告诉我,成功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二是发掘自己的智慧,我对此深信不已。”在实际工作中,她一直是这样实践自己的成功标准。对当事人,对老百姓,她始终抱着极大的热情和责任感。作为一个从农民家庭出来的法官,她深切体会着民众的艰难。在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老百姓的法制观念还不完整的情况下,宋鱼水坚持在审判中作到让双方都明白事理,胜诉满意,败诉心服。宋鱼水说,每次在庭上的时候她就会想,作为法官这只是她一生中数千个案子中的一个,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却是他一生当中的大事,很多人甚至一辈子就上这一次法院,如果审判不公正,伤害的是老百姓对法律、对国家的信任。就是凭着这份将心比心的热情,宋鱼水赢得了“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赞誉。对于她来说,辨法析理并不是技术上的要求,而是良心和道德上的要求;而胜败皆服正是体察民众、热心负责的必然结果。

海淀区是北京知识经济最集中的地区,发生在这个地区的经济案件多半涉及到知识产权以及知识型公司之间的纠纷,而这些类型的案件在我国还属于比较少见的案件类型,没有可以借鉴的先例,法律方面的条文也是在完善之中。宋鱼水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誓要成为专家型的法官。她凭借自己扎实的知识功底和不断的学习探索,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实际经验。而为了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1998年,她再次通过人民大学的系统学习,拿下法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她又通过外语考试,被市委政法委派往国外进修。在海淀法院,宋鱼水的勤奋刻苦是出了名的。就让我们一同走进她的生活与工作,感受一个优秀法官的内心世界。

据悉,明天下午宋鱼水事迹报告团将赴我校昌平校区作报告。

宋鱼水事迹(整理人:新闻中心 刘杰)

努力追求“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宋鱼水

宋鱼水,女,现年38岁,中共党员,法律专业硕士,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是新时期首都法官的优秀代表,独立办案11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300余件属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她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事审判规律,创造了一套适合国情最大限度化解纠纷的办案方法,发表了十多篇对审判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成为审判前沿的优秀带头人。她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司法水平,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称赞。为此,她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分别被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授予“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政法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公正执法,让赢者赢得堂堂正正

宋鱼水从小在农村长大,从生产队分柴、分粮中强烈感受到公平、合理是老百姓最朴实的需要。大学毕业成为法官后,为社会伸张正义,替百姓主持公道,就成为她的执着追求。

2000年,宋鱼水承办了中关村某电子有限公司与林某竞业禁止纠纷案。林某原系电子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半年前离开公司后,一直未归。后来发现在深圳某公司任董事长、副总经理。于是,电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林某停止在深圳公司任职,并赔偿其损失。这个案子案情并不复杂,但社会非常关注。因为,“跳槽”现象在民营企业中比较普遍,一些高级技术及管理人员凭借工作期间掌握的产品技术、销售渠道等优势,作为应聘条件转入其他企业,甚至在同类企业兼职,获取优厚报酬,已成为工商界的一大烦恼。如何看待这一社会现象?怎样在人才流动的情况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人们期待法律给一个“说法”。

当时,“跳槽”引发的问题虽然不少,但诉到法院的还少见,海淀法院也是首次受理此类纠纷。针对诉讼双方在基本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存在争议的情况,以及此案的社会影响,宋鱼水与合议庭成员反复在法律上进行研究,并决定公开审理邀请企业界人士和人大代表旁听。开庭时,宋鱼水围绕核心问题主持法庭调查和辩论,让双方有话公开讲、有理公开辨,有证据当庭举、当庭质,并安排证人出庭。经过合议庭研究,宋鱼水当庭宣判,确认林某在深圳公司任职属于竞业禁止行为,责令其在电子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前,停止履行在深圳公司的职务,并赔偿电子公司损失3.5万元。宣判后,旁听群众反响强烈,认为法院的判决不仅保护了企业利益,也为人才流动确立了行为规则,使抽象的法律变得生动具体。一位多年在法院担任监督员的人大代表欣然投书新闻媒体:“审判长准确的判断,透彻的说理,不偏不倚、不怒自威的气质不仅令旁听群众折服,就连败诉方当事人也频频点头。旁听一次好的审判,就是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给人一种全新的启迪和力量”。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宋鱼水经常面对很多“不起眼”的小案和各种当事人。她认为,虽然每个人的文化层次、生活背景不一样,但是人们本性中追求平等和正义的要求是一样的。为此,她给自己约法三章:第一、不轻视小额案件的审理,因为小额案件、简易案件往往涉及到百姓生活的切身利益。第二、不轻视弱势群体,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无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无论是掏不起诉讼费的贫苦群众还是腰缠百万的富翁、身份特殊的主体。第三、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力,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

一位大学教师,受外地一市政府优惠政策的影响,按捺不住投资的冲动,与几位想法相同的教师商议后,牵头将61.73万元集资款借给了该市政府驻京办事处。但没想到,事隔多年集资款不能归还。每次催要,办事处都以种种理由拖延。此时,恰逢学校集资建房,老师们无奈之下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尽快解决。被告代理人很不配合,一开始就提出了管辖异议,要打官司也得到他们当地。面对这种情况,宋鱼水决定先做通代理人的工作。她仔细分析海淀法院对本案拥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详细介绍老师们等房多年的迫切心情,并委婉地提出,政府作为民事诉讼的一方,更应该表现出高姿态,给人民群众树立诚实信用、崇尚法律的榜样,即使存在困难,也要拿出积极的措施来,老百姓不容易!有根有据、入情入理地分析说服了这位代理人,更让他感到北京的法官公道可信。消除了担心和顾虑,这位代理人表示愿意协商解决纠纷。当天,他就从北京返回本地,向市政府报告并制定了还款计划。次日,又返回北京,与大学老师达成了调解协议,承诺本金与约定利息一次偿还。

宋鱼水经常承办的还有一些标的不大,但当事人又急迫解决的案件。如往工地上运送砂石砖瓦,工头拖欠运费;给餐馆供送鸡鱼肉菜,合同有疏漏或餐馆易主老板赖帐。每当遇到这类案件,她都是快速办理,并尽量使纠纷彻底了结,让这些做“小本生意”的当事人尽快能拿到钱,使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社会的温暖。

宋鱼水就读的人民大学,在海淀法院的管辖之内。过去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下海搞企业、办公司。这么多年,宋鱼水审理过的案件的当事人,有教过她的老师,也有她过去的同学。托人情、拉关系的事她也曾遇到过。每当这时,她只有一句话:“作为律师和当事人,我希望你们在法庭上发挥出最高的水平,能够说服我,使我的判决对你方有利,想通过别的途径达到这一点那不可能。”

有人问宋鱼水,有没有同学、朋友因为她的“不近人情”,因为被她判输了官司而怨恨。她毫不掩饰地说:“有,但我更相信只要依法办案,坚持正义的信念,大多数人内心深处会理解我、信任我。我始终相信人们更敬佩按照法律原则判案的法官。”也有人问宋鱼水有没有难以推却的人情干扰,她干干脆脆地回答:“人情和利益往往联系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

十余年来,宋鱼水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举报。她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没有办过一件人情案,也没有利用庭长职务向审判人员施加过任何不公正的影响。作一名品格高尚、公平正直的法官是宋鱼水的人生追求,更是她取信于民的立身之本。

辨法析理,让输者输得明明白白

民商事案件总有一方败诉,让败诉方平静地接受法院裁决不是一件容易事,特别是在人们的法律素养还不很高的情况下。因此,宋鱼水认为,法官仅仅做到公正还不够,不能仅仅一判了之,还必须将法律规定、法律标准向当事人“释明”,将法理及时传达给当事人,这样才能赢得他们的理解和遵从。

一家电子租赁公司,经宋鱼水的手打过两场官司,一胜一败。他们第三次打官司时,正巧还是宋鱼水承办。经审理查明,该公司出资30万美元,按照南方某电视机厂要求买了一套显示器生产设备,供其使用,但电视机厂长期拖欠租金。租赁公司要求该厂偿还22万美元的租金、逾期利息及罚息,同时要求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当时,这类融资租赁的案子很少,法律规定也比较原则。如何适用法律?宋鱼水到处请教,收集信息,还专门买了相关的书籍。最后判决:电视机厂偿付租金、逾期利息,驳回租赁公司要求罚息和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这家租赁公司有些难以接受。代理人拿着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找到宋鱼水询问,宋鱼水一条一条地解释,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临走时,这位代理人说:“在你这打官司不是一次两次了,还真是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两天后,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海淀法院:“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做好解释,把个案的公正标准向当事人释明。这样的理念还体现在宋鱼水制作的判决书上,力求把当事人疑惑、关心的问题都说清楚,而不单纯侧重法理的分析。她认为,判决书是给当事人的,应当尽量让他们能看明白。实践证明,这样做当事人上诉的确实少。

宽容、理解、耐心、尊重是宋鱼水在审判实践中练就的职业品格。她认为: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唯有如此,才能让当事人接近你,与你沟通,接受你的观点。

一次,宋鱼水承办了一个出版合同纠纷。一位老作家与人合作写了一本书,出版社认为书中一些内容后来公开发表,影响了书的销路,迟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足稿费,几次协商也没能在数额上统一起来,无奈之下老作家将出版社告到了法院。

庭审过程中,老作家慷慨陈辞阐述自己的意见,但一直不能很准确地讲出法律上争议的焦点,反复十来遍就同一个问题进行论述,旁听席开始有人打起瞌睡。但宋鱼水却一直没有打断老作家的陈述。她神情专注,不时轻轻点头,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正在发言的当事人。

案件从早上八点开到中午十二点多,老作家的情绪缓和下来,双方都表示没有新的说明了,宋鱼水才开始向他们说明出版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都存在过错。老作家一言不发,仔仔细细听着宋鱼水讲解,半晌,突然出人意料地说,“宋法官,这事起来以后,你是头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讲话的人,你的话,我信,这事我也确实做得有问题,我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接触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宋鱼水总能换位思考,尽量理解他们的苦衷,并努力把握当事人的心态,找到与他们谈话的切入点。既使是难缠的当事人她也能平心静气地与其交谈。一次,一位当事人对某法官作出的判决结果不满,抓住判决书的一点瑕疵,找到时任副庭长的宋鱼水要求将判决收回,重新审理。对此要求,宋鱼水当然不能答应,她耐心地解释,告诉他解决问题的途径,但当事人就是不接受,临走时,仍气哼哼地要求宋鱼水限期答复。两天后,宋鱼水主动给这当事人打了电话,当事人没有料到一位法官、副庭长会主动给自己打电话,一改前日的态度,客客气气地请宋鱼水给“出出主意”。宋鱼水的同事这样评价,“小宋就有这本事,能够让当事人平平和和地接受自己的观点,而并不丧失法官的尊严和法律原则。”

败诉意味着承担法律后果,这是很多当事人不愿接受的,即使有过错,有的人也会固执己见。宋鱼水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分清责任,明确是非,以大义、公理服输赢,决不迁就“和稀泥”。

某大学博士生王某在写作论文时“走捷径”,找到一家企业网站,大段大段直接抄袭,总字数达到五万多字。宋鱼水与合议庭成员连续开了好几个晚上的夜车,将需要比对的内容,近二十万字的论文全部通读了一遍,又经过开庭审理,认为侵权十分明显。国家培养一个博士生不容易,宋鱼水建议双方调解结案。但王某态度十分强硬,坚持“纯属巧合,没有抄袭”,即使在原告举出“连错别字都一模一样”的证据时,王某仍然一概否认,拒绝调解。

第二次开庭结束后,宋鱼水正要离开法庭,王某突然转了回来,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只答应赔钱,不承认抄袭,也拒绝公开道歉。“不行!”宋鱼水非常坚决地说,“这案子的要害就是侵权,原告不会同意你把抄袭的事抹过去,调解也不能不分是非呀?”“宋法官,我真觉得我没抄多少,现在谁写书不是抄”,王某说话已带哭声,“我真是没法承认啊。我们这圈子其实特别小,我明年就要毕业,要是大家知道这事,做论文、找工作都黄了。宋法官,您就帮帮我吧。”缠了一个多小时,宋鱼水始终不为所动。当同事问起这件事时,宋鱼水说:“我也知道这可能会影响他的前途,可是纵容了这种行为,不仅害了他,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后来,合议庭公开宣判王某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责令他在专业报纸上发表了赔礼道歉的声明。

正义总有感召人的力量。去年元旦,宋鱼水十分意外地接到了已经毕业上班的王某寄来的贺卡:“我曾经恨过您,请原谅我的年少轻狂,是您启发了我怎样做人。衷心祝愿您和您的家人节日快乐!”

心系社会,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经济和知识产权审判是改革开放以来变化最大和最新的司法领域,国家经济体制转型,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各种案件错综复杂,海淀法院地处中关村科技园区,新情况、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面对这样的情况,宋鱼水认为履行好审判职责,不仅要深刻理解法律精神,还必须精心把握国家政策和经济脉搏,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考虑个案的处理。

1997年前后,北京市政府决定淘汰所有“面的”汽车。一时间,几乎所有出租公司都向司机提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车辆进行更新的要求。这使靠出租车吃饭的司机面临暂时性失业,而与公司非法融资购车的司机,尤感损失巨大不能接受。于是,纷纷向公司提出补偿要求。然而,出租公司除遭受车辆更新期间停运损失外,还将为购车支付大笔费用,不愿亦无力对司机过多补偿。双方的利益严重对立,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有些司机采取了上访、静坐、围堵交通等过激行为。

宋鱼水在此期间承办了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该公司20多名司机的此类案件。当她了解到案件产生的原因后,马上意识到此案涉及司机和家人的生活来源,而且更多的公司和司机在静待处理结果。此案事关大局的稳定,既不能草率,也不能延误。她及时开庭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庭后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长谈,明确告知出租公司:用司机的钱买车再租给他们,政策不允许,司机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公司应该考虑他们的利益;同时,宋鱼水也给司机们讲解车辆更新的社会意义,要求他们顾全大局,相信法律,不要做事与愿违甚至违法的事。随着细致的思想工作,当事人过激的情绪得到了缓和,对政策法律有了正确理解,也加深了对法官的信任。最后,多数司机与公司达成了协议,个别未达成协议的,宋鱼水及时进行了裁判。那些观望的公司和司机,也都依照法院裁判确定的原则解决了纠纷。此案的解决,不仅使出租公司顺利恢复了经营,司机们的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心服口服。

随着社会法治化的推进,人们对法院化解纠纷、平复矛盾的期待越来越高。宋鱼水认为,老百姓到法院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一个好法官不仅要善于“定纷”,更要做好“止争”的工作,切切实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原、被告本是同窗好友、合作伙伴。因被告离职另起炉灶,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期间很多亲朋好友做工作,但谁都不肯回心转意。原告一怒之下诉到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被告的存款和一些财产,还以职务侵占为由向公安局报了案。宋鱼水接手案件时,检察院刚刚对被告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第一次询问,刚从看守所出来的被告情绪非常激动,原告也不相让,在场的人都担心他们打起来。宋鱼水沉着审理,尽力使他们平静和理智下来。经过9次询问、4次勘验、4次开庭审理,终于查明了事实。

这样一起矛盾异常尖锐的纠纷该如何处理?所有人都认为只有判决一条路,因为双方都不同意调解,就连各自的律师也认为没有这种可能。就此下判,作为法官也算尽到了责任,谁都说不出什么。但宋鱼水却不这么想,因为她非常清楚,一旦判决,不管谁输都会上诉,案子结了,但纠纷并没了结,官司打到底,只能使双方遭受更大的损失。凭着一名法官对当事人内心的探知,宋鱼水感到他们态度虽然都很强硬,但内心非常矛盾。于是,她针对双方急于了解判决结果的心态,启发他们选择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解决方式。并不失时机地建议他们重新合作,成立一家新公司,即保住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又变竞争为合作,强强联手。一次次入情入理地分析和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建议,深深打动了他们的心,使他们找到了走出诉讼尴尬的坦途。同时,宋鱼水又细心周到地帮助他们进行感情沟通。毕竟都是高素质的生意人,双方认真地进行了理性思考,重新握手言和,再次合作,成立了一家新公司。面对中央电视台采访,他们由衷表示,经过诉讼,对法律和法官都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宋鱼水发现:大量的经济纠纷是因为市场机制不完善产生的,仅靠法律很难解决。而企业之间你死我活的缠诉,可能把双方都拖垮,如果法院依职权调解,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使社会效益的损失和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取得“双赢”的效果。因此,宋鱼水确立了“准确把握公正尺度,引导当事人用信任的方式解决纠纷,鼓励和促进交易,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办案思路。

一房地产公司与一影视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将其下属的广告公司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给影视公司经营。租赁经营期间,双方发生纠纷,房地产公司将影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经营合同,交回营业执照、公章及租赁经营的财产等等。影视公司则认为自己不存在违约问题。诉讼中查明,影视公司在不到一年的经营期间,使租赁经营的企业盈利100余万元。如果就案办案进行清理、清算,会使一个好端端的企业垮掉。宋鱼水在审理此案时,从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多方调解,与双方的律师不仅进行了法律方面的沟通,而且针对稳定职工、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企业损失扩大等问题进行交流,希望双方律师在考虑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应具备社会大局观。经过努力,两个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后,尽管接触的案件和当事人与以往有所不同,但宋鱼水一如既往,坚持站在大局高度和社会的背景下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生产力,保护先进文化,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中国地图出版社与星球出版社地图著作权纠纷,原告与被告因对原有地图市场利益的重新划分而产生纠纷,涉及利益重大,双方积怨较深,你告我、我告你,3年多一直纠纷频频,互相诉讼。宋鱼水在仔细阅卷并询问双方当事人后,并没有为尽快结案而草率做出开庭决定。她发现此案纠纷的本质是双方在利益分割、产权界定中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冲突又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不同市场主体对原有市场利益和份额重新划分的必然产物,因此如果用判决的方式生硬地解决纠纷,那么不论判决的结果怎样,双方的利益冲突都依然存在,社会矛盾依然没有解决,达不到令人满意的办案效果。于是,她下功夫做好协调工作,多次苦口婆心组织当事人协商,并请双方的上级单位和法律顾问从中做工作,最终成功调解了这一纠纷,彻底结束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宋鱼水的办案理念和方法影响和启发了周围的同事。他们宁可自己麻烦受累多做解开当事人“心结”的工作,能调解的尽力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这两年,她所在的知识产权庭,审结了420多件案子,其中近百件调解结案,当事人自觉执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自1993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宋鱼水承办了千余起案件,在审理诸多疑难棘手案件的过程中,她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法律的尊严、大局的意识、人民的利益、社会的稳定时刻铭记在心上,始终坚持做到: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追求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追求遵循法律与创制法律的和谐统一;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与时俱进,努力站在审判实践的最前沿

虽然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但宋鱼水从不自满。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需要,她为自己确立了争当专家型法官的目标:法学理论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能在办案中运用理论解决疑难问题,办出高质量的案件。为此,她把正吃奶的孩子先送回山东老家,请父母照料,稍大一点又送进幼儿园整托,自己一边工作一边学习。1998年,她再次通过人民大学的系统学习,拿下法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她又通过外语考试,被市委政法委派往国外进修。在海淀法院宋鱼水的勤奋刻苦是出了名的,她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茶余饭后,坐车上下班都被用做读书、思考;她抓紧一切可以丰富自己的机会学习,观摩开庭、讨论案件、考察交流,细心捕捉和汲取各种知识;她虚心向周围一切有专长的人学习,老师、同事、律师、甚至当事人。

刻苦的学习和不断的实践为宋鱼水的审判工作敞开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开阔的思路。一次,宋鱼水承办了外地某商贸公司诉北京某公司经销权纠纷案。这个纠纷曾在媒体报道,社会非常关注,可当时对经销权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判例做前鉴,就连这方面的资料都很少。此案该如何入手,宋鱼水心里确实有压力。但她并没退缩,针对案件焦点问题,翻阅相关资料,多次和同志们一起研讨。为了获得充足的依据,多次向工商总局法制处、烟草专卖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咨询,向专家学者求教,到图书馆查找国外判例。最后,凭着多年来的审判积累,以及对立法精神的把握和理解,她大胆地依据该案涉及的法律原理、商业惯例、案件事实做出了裁判。

该案的审理得到了旁听的北京市各委办局60多位领导好评。在长达6000余字的判决书中,宋鱼水开创性地将丧失商业信誉作为解除经销权的法定事由,用法律原则作为裁判的依据,并将证据质证与认证等写入判决,对判决书体例进行了创新。这份判决书,被全国许多法院作为范例,此后颁布的《合同法》,明确把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

一度,无效合同纠纷案件较多。在审理中宋鱼水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特点,即: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合同。如果简单、机械地全部作为绝对无效合同处理,不利于保护业已形成客观存在的经济利益,不利于经济发展。于是,她提出这样的新观点:保护经济效益是司法公正本身的应有之义,既然这样的无效合同已经履行,只要当事人双方都是善意的,且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已经形成的客观经济利益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办案时,她坚持不全都按无效合同处理。特别是形式上无效的租赁合同,超范围经营案件等。同时,针对无效合同的一些立法与司法问题,她结合司法实践进行系统总结,以《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为题撰写了论文。此文的发表,在法律界引起关注。

担任知识产权庭庭长后,她迅速熟悉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身体力行带头审理大案、难案,要求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成为精品。在她的带领下,全庭同志团结进取,出色完成审判任务和各项工作,连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等功。

在宋鱼水十多年的审判生涯中,有的当事人有感于她严谨、真诚的作风,愉快地接受了法院的调解建议;有的当事人折服于她高超的审判能力和法学修养,主动地修正了自己的诉讼请求;有的当事人读了她的判决书,自觉地履行了法律义务;有的当事人听了她的解释,自动地撤回了起诉。有的当事人尽管出于自身经营的考虑提出上诉,但对小宋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甚至委婉地表示了歉意。宋鱼水认为,对于一名法官,鲜花和掌声固然是一种激励,但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信任。胜败是法律的尺度,而信任是无言的丰碑。

这就是宋鱼水,她以公正的审判实践回答了“什么是司法为民,如何服务发展,怎样让人民满意”,诠释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全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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