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思考过我们生活的这个学校,自己的身边存在的问题?相信大家的眼睛比我锐利。
听说过转让听课证,听说过转让手机SIM卡,听说过转让二手电脑,电脑桌。不管关于什么的转让启事粘贴在学校的公告栏里都不会觉得奇怪。各取所需,把搁置的自愿转让给最需要的人,是一件互利的事情。
但是,你听说过转让“自习座位”吗?很奇怪,是吗?但是,水房前的公告栏里看到了一启事竟然转让自己在某教师所占的座位,并且称“该教室本学期没有课,特别适合考研者的需要。自习者是刚刚换的。只是本人这学期没课,所以想转让出去。”请大家注意,重点是“价格面议!!”
我不知道当今时代,人们的经济头脑发达到什么地步,只知道当自己看到这则转让启事时,很气愤。我听到我周围同样看到这则启事的同学中,一片哗然。还有人说“干脆把学校转让或者卖掉算了!”
政法大学是应该是一所公民和权利意识很强的学校,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法律方面委实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每个人都可以想到:每一间教室,每一个座位,都是公共财物,共同享用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独占,并把它当作利益的交换物。
这不禁使我又想到我们学校的占座现象,我们学校的教室资源有限,供不应求。于是,无论是上课还是自习,同学们会用一张纸条来占据某一个座位。也许有人会认这是以劳动来换取优先使用权;那么,占据一个学期,却从来不用,一直让有效资源闲置,这也是权利吗?我想要问:是谁给你这个权利?
实在,不想再看到学期末的某个清晨,某两个同学为了争用一个座位而争吵,破坏了一整天的绿色心情。也不想在转遍了ABCDE段楼之后,看着无数放着书包或贴着纸条的座位以上午被空着,自己却不能坐。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有谁想过要改变这些因为没有规范而引起的问题呢?
我曾经听说过上海一所二流学校的自习室,当一张桌子的主人20分钟以上不在,就会有工作人员把他的东西收走,这样,其他的同学就可以正常使用这个座位了。
难道法大不应该是一所体系成熟、秩序井然的学校吗?难道我们的权利和平等思想不应该是其他学校的典范吗?
似乎说得多了点,还是回到“转让自习座位”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否可以考虑用何种有效的方式来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呢?除了人自身的问题,制度上是否也可改进呢?
(责任编辑: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