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孟丽娜,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任康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律师、党委副书记、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从2001年4月执业开始至今,孟丽娜曾担任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理事及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专家、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专家、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等职务。她还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及硕士生导师、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1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2012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2015年至今,她连续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6、2017年,她分别当选朝阳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
初见孟丽娜,她笑容亲切,言语诚恳,让人安心又放松,和照片里那个每年回母校向法大学子发放“丽娜奖助学金”的温柔校友形象统一了起来。刚刚办完业务的她轻声细语地笑道:“抱歉让你久等了。”在后来的采访中才知道,她当天工作到凌晨三点多,早上开庭前又改了两份答辩状。
饮水思源,情系法大
提起“丽娜奖助学金”,法大的师生们都不陌生。2010年,“丽娜奖助学金”在人文学院设立,用以鼓励和扶持人文学院的青年教师成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顺利完成学业以及鼓励优秀学子努力学习、拓展创新。迄今为止,数十位师生接受过校友孟丽娜的资助和奖励,但却鲜少有人知道它的缘起。
(郭恒忠先生和孟丽娜女士为获奖师生颁奖,第一排右三为孟丽娜校友。摄影/谢先治)
2010年,孟丽娜偶然得知,人文学院的贫困学生很多,学院老师的学术经费短缺,那时她刚刚升任律所合伙人,于是决定向该院捐赠50万元,设立“丽娜奖助学金”,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鼓励更多的师弟师妹成长为社会的栋梁。后来有人问她,作为法学院的校友为什么要给人文学院捐款。她说,一个大学不能缺少人文气息,“积人文之底蕴“,方能“昌法治之文明”,趁自己还有能力回馈母校,就应该全力支持母校的发展,这也恰恰符合了“人文法大、法大人文”的办学理念。
受到资助的15级研究生刘锦程曾当面向孟丽娜表达感谢,他认为“丽娜奖学金”以论文大赛的形式丰富了学习生活,帮助他解决了燃眉之急,也提升了同学们的学习能力。
孟丽娜关键时刻毫不犹疑的捐款源于她本身对公益事业的热心参与,更源于她对母校的深深热爱。法大于她,是一种情怀,更是一座靠山,无论走到哪里,法大都是她最有力的支柱 ,而青葱的校园岁月更是她永远的美好回忆。
在法大学习的日子里,焦洪昌、李永军、费安玲等老师鞭辟入里的课堂讲解,让她领略到了法学的奥秘与趣味。她认为,虽然在实务中大学所学的知识远远不够,但是扎实的法学功底却恰是在学校打下的。这个所谓的法学功底,除了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更有法律人的意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以及人文情怀的生成,这些对一名法律人尤其是律师来说至关重要,而这些正是法大的老师们一直致力于传授给学生的。法大的点点滴滴,构成了她美好的青春回忆,也汇聚成了她对母校的浓浓感恩之情。
意外的选择,一生的追求
对于孟丽娜来说,做一名律师是一个意外地选择。她大学毕业的那年,国家机关大幅度收紧了对应届生的招聘,而康达是国家部委为数不多的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直属事业单位。就这样,孟丽娜选择进入了律师行业。
尽管做律师并非她的初衷,但她干一行爱一行,认真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最终做出了骄人的业绩。
在孟丽娜办公室的桌子上,整整齐齐码起来的卷宗,里面每一张答辩状的字号、间距、格式都合乎一辙,没有差错。孟丽娜说:“做律师要事事严谨,对当事人负责。而以这种负责任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和助理,我是从整理案卷就开始了。”
在案件选择时,她也一直秉持着严谨的态度。关于大案与小案,她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在她看来,所谓的小案,可能只是标的额小,但案情却不一定简单,不能够轻视,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再小的案子,对他们也可能是天大的事。因此她接案子,并不会一味地追求大案子和高额诉讼费,也不会接自己专业领域之外的案子。“没有把握,打输打赢都靠运气的案子我不会接,做律师要靠专业,不能做万金油型的律师”。
而一旦接了案子,孟丽娜和她的团队就会全力以赴,认真准备证据,做好诉讼文件和证据目录。她说:“一个认真的律师,当事人会信任你,法官也会欣赏你。”刚独立办案不久时,她代理的一起房屋登记案件由于证据问题面临行政赔偿,市建委将承担近百万元的赔偿责任。根据具体案情,她分析,卖方存在申报不实的嫌疑,而事实证据应当在法院。代理这起案件,律师事务所当时收费仅有2000元。但她仍毅然决然地冒着严寒,在春节前几天远赴黑龙江,从哈尔滨远郊的县级法院,到市中级法院,再到省高院,在大雪中奔波了三四天,最终拿到了关键证据,而她自己却累病了。有那么几年,顾问单位的领导见面就夸:“你才是政府需要的好律师。”
除了认真负责的态度,孟丽娜的业务能力也得到了业界的一致认可。得益于在法大打下的扎实的法学功底,她很快就锻炼出了过硬的专业能力,在行政法和房地产领域脱颖而出。这些年来,她代理行政机关应诉的行政案件有3000多件,其中多起案件分别入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选的“2013年北京法院十起典型行政案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评选的2015年度、2017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07年,她代表康达律师事务所,在100多家参与投标的律师事务所中,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成功应聘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十多年来,她先后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部、北京市财政局、朝阳区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提供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等数十个示范文本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参与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多个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为行政机关一些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论证。
2009年,她以最年轻律师的身份,成为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选择,扎实过硬的能力带来的是孟丽娜团队极高的胜诉率。而好口碑、好信誉也就是在一个个细节、一件件案子中积累起来的。
心怀感恩之情,热心公益事业
在问及从业以来有什么特别大的挫折时,孟丽娜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笑着说:“我感觉自己这一路走过来都挺顺利的,没遇到过什么特别大的坎坷。”这也是她的处世态度,每当说到自己发展进步的原因时,她谈起的都是母校、师傅、前辈和团队对自己的帮助和影响。也是因为这样的心态,她在康达一待就是十九年,这在律师行业是十分少见了。
怀着对师傅和前辈的感恩之心,孟丽娜更加尽心尽力地对待新人,甚至一个字一个字地校对她们的答辩状。但当团队成员出现差错,她却从不会恶言相向,严格却不严苛。她认为律师也需要工匠精神,也要“传帮带”,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而对待当事人孟丽娜也是一片诚心。所里一位资深合伙人曾说过,当律师最重要的就是讲究“人情世故”,这句话对她触动颇深,她也一直在努力践行这句话。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一些当事人会把律师当作情感的倾诉对象,翻来覆去地絮说自己的遭遇,而孟丽娜则始终耐心地倾听,为他们提出解决方案,她这样的亲和力使得当事人对她有极高的信赖度。
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她更将这片诚心发扬为公义之心。孟丽娜一直秉持着执业为民的信念,她认为,做政府顾问不仅仅是帮政府打赢官司,更应该主动引导、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纠错。在很多案件中,她都为政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建议,累计协调拆迁当事人达成调解上百件,解决了百姓的实际困难,化解了许多矛盾和纠纷,也维护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她代理的案件从未出现过被投诉的情况,她说,做律师一定要做一个好律师,所谓的好,不一定要做出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业,但一定不能伤天害理,损人利己,起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寻访团学生记者与孟丽娜校友。上图右为孟丽娜校友,左为学生记者杨及雨。)
尽管业务繁忙,孟丽娜始终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投身西部“母亲水窖”工程,参与“天使妈妈”慈善捐款,积极参加共产党员献爱心活动,她的先进事迹广受好评,其本人也被评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当被问及记忆里对法大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孟丽娜说,其实还是那句“一生一世法大人”,事实上她也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这句话。她希望师弟师妹们在走出法大之后也能一直怀着对母校的感恩之情,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一番成绩,不愧于法大人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