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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学以致用 服务社会,探索高校法律援助服务新路径

来源:校报编辑部  记者 张倩倩 樊银库 实习通讯员 陶研卓 李弈晓 张蕊   9-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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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学以致用,教学相长,高校法律援助如何有序开展?加强高校法律援助,能为法治社会建设做些什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作出了自己的探索。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成立于2019年3月,秉承“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以德法兼修作为育人理念,面向社会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形成“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案件代理、普法宣教、学科竞赛”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搭建起法学专业学生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教学与法律实务实践的桥梁。工作站志愿者主要来自于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农村与法治研究会一安法律援助中心等学生社团组织,均为学校在籍大学生。

“作为青年人,要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法大时对法大青年和广大学子的殷切嘱托,也是我校学生一直以来的努力方向。而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资源整合、精准援助、思政浸润”,以法律诊所、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等多平台为基础,工作站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高校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特色型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整合资源,育专业过硬的实干家

如果说每天的法大哪里最热闹最忙碌,那一定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值班室。以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为例,2024年上半年线下值班时长达三个月,接待当事人达90余位,代写文书30余份,平均每一天接待一位当事人,每三天代写一份法律文书。

自2017年以来,工作站招募专业志愿者近5900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案件代理、基层普法等普法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368场次,接待当事人共计1.8万余人次,累计服务时长2万余小时,受理案件3600余件,组织万余名学生在新疆、甘肃、青海等省份的欠发达地区开展专业社会实践。

特别的是,工作站实现了对法大现有志愿类学生社团,包括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农村与法治研究会一安法律援助中心等社团资源的整合,细化了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内容、形式、管理等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强化能力训练,为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作出了有力探索。

“精准援助”也是工作站的一个特色。考虑到特定社团通常对于某一专业方向的法律援助案件较为擅长,以工作站形式整合法律援助社团,能够在案件接访环节实现精准分流,精准匹配。

不仅如此,在学校每年举办的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中,法律援助育人链条进一步延伸,为同学们提供了接触案件审理的更多教育场景。几年来,我校选派的多支代表队在全国各类模拟法庭竞赛中屡获佳绩。

在工作站的建设中,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居于首位。尽管工作站的志愿者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但在加入工作站的第一学期也都要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工作站还设立了单独的案例研讨培训课程。“我们不仅要掌握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具备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这才是符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车畅说道。

不仅是逻辑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锻炼,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学生需要与当事人、律师、法院工作人员等不同的人打交道,“这对于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锻炼是显而易见的”,工作站指导老师柯勇敏总结道。

思政浸润,培投身社会的奉献者

法律是实践的学科,这是法律的学科特质决定的。目前的学院教育尽管探索了诸多方式,但在弥合课堂与实践的天然裂隙方面尚存在不足。工作站在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一次次法律援助中,志愿者们运用所学解决当事人的困扰,接触到更加真实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实践,在实践中检验和深化书本知识,用自己的脚印去丈量了社会生活这本无字之书。

同时,校园法律援助模式有其特殊性。由于工作群体多是尚处于青年阶段的学生,与校园相比,现实的法律生态是复杂的社会有机体的一环,这种现实与理论的鸿沟可能会让志愿者们陷入自我怀疑。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做好价值引领,并反哺到学校的思政课堂,工作站也在探索。

结合时事热点进行讨论和研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价值观,是一种方式;谢君陶同学还借助学校“青春讲师团”的平台,将自己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悟分享给其他同学,也取得了不错的反馈。

“‘工作站文化景观的实景布置、两校区接访案件互派交流’,工作站也设置了多模式的思政场景,引导志愿者主动树立良法善治的价值追求,提升法律职业素养,实现思政教育潜移默化、入心入脑的育人效果”,校团委老师黄天浩表示。

“因人而援”“因材施教”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理念。不同案件中的当事人情况、证据状况往往天差地别,“法援人要做的就是跳脱出‘上帝视角’,站在当事人的需求上去寻求解决路径。”对于车畅来说,每一次案件代理都是一张试卷,面对不同的考题与答题要求,她需要灵活应变,用合法、合情、合理的方式给出自己的答案。

其实,真实的社会案件更多的是普通的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所迫切需要的也并非结构精巧的法律制度设计,而只是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人的耐心解答。在法律援助工作站,正义感与同理心永远都是最重要的东西,多次参与工作站工作的蒙媛这样说道。

李博奥也经历了这样的心态转变。在最初加入法律援助工作站时,他渴望在复杂的“大”案件中一展抱负。但慢慢地他发现,所谓社会责任与社会价值,就是每一个个体身上基础法律问题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一次一次耐心细致的解答,是法律援助工作站数年如一日的久久为功。

致公情怀,做有温度的法大人

法律援助是一项公益事业,这也是工作站的同学被称为“志愿者”的原因。他们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填写法律文书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极大增强了法律职业的荣誉感”,车畅同学说道。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的当事人来说,工作站的志愿者可能就是‘最后一株稻草’了”,工作站指导老师梁泽宇说,“或许是案件程序走到尽头,或许是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法律援助工作站实际上也是填补了一部分法律救济的缺位”。面对这些其实志愿者们能做的并不多,但依然有人坚持为当事人奔走。

在援助一起早已审判终结并执行完毕的案件时,李博奥和同组志愿者通过积极沟通、反复协调、多方寻求救济方法,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医疗援助。李博奥谈起该案时说道“其实在日常的法律问题之外,我们还要有人文关怀。特别是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我们要向社会呈现出法大青年的形象与姿态。”

“法律援助工作对当事人没有合同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个过程中就可以没有体贴、包容和耐心。”这是志愿者们反复提及的话语,也完善了他们对法律人职业道德的认知。

与之类似,李群英作为负责人组织了法援的“薪法相传”实践队,于2023年暑假在山西开展了为期33天的普法宣传和实践调研活动。在与吕梁的一家青创农产品公司咨询时,考虑到当地的农民需要依靠这家公司打开销路,她们自发地在校内和周边为当地特产作宣传,带动不少同学购买,帮助企业解决切实的问题。李群英感叹道:“以法律为一个支点再带动其他实践活动的效果是巨大的,而其中的关键只在于愿不愿意去做,愿意做多少而已。”也正是她们这项超越了法律援助的举动,赢得了当地乡亲们的感激与认可。

“无论是多么远大宏伟的法治理想都要落实到非常细小的生活之中,只有这样的法治才能真正在人民当中生根发芽”“在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我们也在去学着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有温度的法大人。”这是法律援助工作站带给所有志愿者的收获。这堂实践中的“大思政课”,在润物无声中培育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与致公情怀。

走过五个春秋冬夏,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工作站的同学也不断成长。“进社区进乡镇,到法律人才短缺的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整合法学专业、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或者通晓特殊语种、手语的志愿者,提供语言翻译、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服务”……工作站有很多设想。不变的是,“法治意识、人民情怀”的理念和“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昂首阔步走向的更加精彩的未来。

记者手记:

所谓的法治事业,靠的就是每个人一点一滴的行动。如果法律人都坐在书斋里,那所谓的法治建设只能是一纸空文。但如果你开始行动,哪怕是去解答一个法律问题,发一份普法传单,对于法治而言,它就是一砖一瓦,就是一枝一叶。而这也正是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直以来在做的事情。

书本上没有法治中国,脚下才是。

原文载于中国政法大学校报第769期(总第1175期)

https://newspaper.cupl.edu.cn/index/index/index/release_id/665/paper_id/3001.html

编辑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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